利川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定,任命:
洪家进同志任市公安局局长;
滕晓东同志任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洪 超同志任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蒋代华同志任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
曾得仓同志任市教育局局长;
王 斌同志任市科学技术局局长;
汤明田同志任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杨昌维同志任市监察局局长;
林科峰同志任市民政局局长;
牟方安同志任市司法局局长;
张显举同志任市财政局局长;
朱 敏同志任市农业局局长;
谭文胜同志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卢智勇同志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李天万同志任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李易禄同志任交通运输局局长;
肖耀俊同志任市水利水产局局长;
赵 龙同志任市商务局局长;
杨镇全同志任市文化体育局局长;
吴廷生同志任市卫生局局长;
燕泽术同志任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王代轩同志任市审计局局长;
利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1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