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环保督察整改进行时】利川一养殖企业排污超标被处罚

04-28 17:23  

  中国利川网讯(全媒记者 周青帝 通讯员 瞿卫)4月24日,我市接到州配合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组协调联络组转办信访件〔2018〕D0129号。信访人反映“利川市东城区城隍村2组有一家养猪场(现有猪存量在500-1000头),致使周边臭味很大,影响居民生活”等事项。接件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迅速落实工作专班成员,于当日下午到达城隍村二组进行调查处理。

  经了解,在4月15日,市环保局首次接到群众反映的投诉后,立即派遣监察人员进行现场调查。现场核实该养殖场修建有300立方米沼气池,沼液储存池用PVC管接到场外沟渠内,沼液池有溢流现象,伴有明显臭味。利川市环境监测站现场对沼气池外排废水及污水管外排口进行了取样监测,结果显示利川市全润畜禽养殖专业合作社排放水中PH值、化学需氧量、氨氮、悬浮物均超过排放标准。

  针对该企业外排废水超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环境违法行为,利川市环保局于2018年4月18日已对其下达了《利川市环境保护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利环改字[2018]15号),责令立即停止违法排污,拆除排污管网,消除污染;2018年4月25日对其送达了《利川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听证)事先告知书》(利环罚告字[2018]13号),拟处罚金10万元。

  24日,工作专班到现场核实发现,信访人投诉情况基本属实。该养殖场现存栏生猪579头,原有用来将沼液储存池接到场外沟渠内的PVC管网已全部拆除,未见养殖废水外排。

  据悉,下一步利川市环保局将督促该企业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整改及时到位,消除影响,并加强对该企业的检查力度,严防环境污染问题再次发生;畜牧兽医局将加强对该养殖场的养殖模式、养殖废弃物收集与利用进行指导和服务。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