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车交付时却发现是“古董”车要求退还定金无果利川工商助维权

©原创   08-02 15:12  

日前,在利川市工商局都亭工商所工作人员的调解下,困扰牟先生数十天的心结终于解开了,顺利地从汽车经销商手里领回所交的购车定金20000元。   

前几天,牟先生满怀焦虑地来到都亭工商所投诉称:今年4月4日,他在利川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交了20000元定金定购了一台广汽吉奥汽车,并于21日签订了新车销售合同,约定当月29日验车。在验车过程中,发现发动机上的螺丝锈迹斑斑,蓄电池负极没有保护盖且有多次充电痕迹。在进一步检查中发现,该车铭牌上标示的出厂日期为2014年5月,库存已达两年之久,零部件已经氧化,轮胎颜色也已经变浅,车窗上有合格证到期的字样。牟先生认为该车不符合新车的标准,要求商家退还定金。虽历经数月的多次协商,却仍然毫无结果,遂投诉。

 

   该所工商调解员立刻找来了利川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相关人员和牟某一起现场协商解决办法。经过耐心调解,双方终于达成一致意见:商家一次性返还牟某所交定金20000元。(司万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