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川市“三违”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城市管控区内危房翻修管理的通告

05-22 15:58  

2018-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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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城市环境总体面貌,推进城市建设,加强“三违”管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在城市管控区范围内进一步加强危房翻修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控范围

城市管控区为都亭街道办事处所辖的所有村(社区);东城街道办事处所辖的所有村(社区);凉雾乡双井村、陈谷村、狮子村、旗杆村、老河村、大岩村、官屋村、凉雾村、池谷村、老场村、铁炉寨村、水源村、钟灵村、诸天村、群凤村、车罗村;元堡乡青龙村、忠孝村、小塘村、花秋村、元堡村、朝阳村、洛阳村。

二、管控内容

(一)在城市管控区建设用地范围以内允许5户以上的集中连片危房自愿申请改造。

(二)在城市管控区建设用地范围以外,农村居民危房可采用宅基地调换的方式,在集中安置点重建住房。

(三)经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为D级危房,经住建部门审核,且符合城乡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需原址翻修的危房,经市规划委员会审查,报市政府常务会审定后实施。

(四)经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为D级危房或自愿申请集中连片改造的危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翻修,由市政府按照相应的政策规定解决租房补贴或公租房予以安置。房屋所有权人应及时排除房屋安全隐患。

1、不符合城乡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

2、纳入2020年前近三年棚户区片区改造以及重点项目实施规划区域内的。

三、危房翻修程序

(一)“两办两乡”负责接收并对危房改造申请人提交的相关资料(土地使用权证、身份证、户口薄)原件与复印件初审,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将资料整理后,提交市“三违”整治办。

(二)市“三违”整治办收到上报资料后,组织国土、规划、住建、“两办两乡”进行现场踏勘。市国土资源局认定土地使用权证的真实性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性质,市住建局审核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的危房等级的真实性,市规划局认定申请地块建设用地规划性质。对基本符合申报条件的由市“三违”整治办书面函告“两办两乡”,“两办两乡”公示无异议后报市规委会审查,再报市政府常务会审定。

(三)“两办两乡”通知房屋所有权人到规划部门领取审批表,按正常程序报批后发放准建公示牌,规划部门现场定位放线后方可开工建设。

四、有关要求

(一)危房翻修的房屋设计采用省、州推荐图集,屋顶设计成坡屋面(申请人书面承诺)。

(二)“两办两乡”、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城管局、市住建局应当依照各自职责,加强对建设行为的监督检查,依法制止违法建设行为,各相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把关,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违规许可,因把关不严、工作疏忽或主观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的,由相关部门追责问责。

(三)加强日常监管,做到“四联合”、“四到场”。在建房审批和批后监管过程中,各部门之间要做到“四联合”,即联合勘察、联合审查、联合放线、联合验收;相关部门管理人员要做到“四到场”,即选址定点到现场、基础放线到现场、基础验线到现场、竣工验收到现场。

(四)所有依法取得规划许可的建设业主,应当配合执法人员的监督检查工作,强化施工过程管理。

本通告自2018年6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一年。

利川市“三违”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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