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培训会在武汉召开

04-14 12:22   www.hbfgw.gov.cn  

  政策解答

  专心听讲

  认真讨论  

  4月11日,酝酿已久的全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培训会在武汉召开。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当前中央和省委关于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一系列重要精神,正式下发我省2016年度易地扶贫搬迁实施计划,研究部署我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孙大钟主持,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丁凡璋全面解读易地扶贫搬迁政策。省扶贫办、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建厅、省林业厅、省民政厅、农发行省分行、国开行省分行、省扶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等结合自身职能解读相关政策。下午,各市(州)、县(市、区)又以片区为单位,分成5个小组进行讨论,省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别对代表提出的共性问题予以回应。 

  丁凡璋要求,各地要深刻领会易地扶贫搬迁的新形势新任务,进一步坚定首战必胜的信心,要准确把握易地扶贫搬迁的新政策新要求,进一步明确精准施策的重点,在工作中着重把握好“七大重要问题”:(一)指导思想要正,“搬迁是手段,脱贫是目的”。在贯彻落实过程中,要做到“两防止”和“三贯穿”。“两防止”是指防止房子一建了之,防止群众一搬了之。“三贯穿”是指要将“搬迁是手段,脱贫是目的”这一指导思想自始至终地贯穿于规划和方案编制的全过程、贯穿于我们工作推进的全过程、贯穿于考核验收的全过程。(二)识别对象要准,“把帽子戴在该戴的人头上”。一是把握“三个要件”。即必须是“建档立卡贫困户”、“一方水土养不了一方人”和“搬迁户自愿”。二是坚持“三个公开”。即搬迁政策公开宣讲、搬迁对象群众公开评议、确定易地搬迁的对象张榜公示。三是处理“三个关系”。卡内与同步搬迁户的关系,新一轮易地扶贫搬迁与以往易地搬迁对象的关系,建档立卡户与边缘户的关系。(三)规划编制要全,“把第一颗扣子扣好”。规划体系要完善,规划内容要完整,规划在时间节点内要完成。(四)安置方式要宜,实行“交钥匙工程”。无论是集中安置还是分散安置,只要是新建房子的,都实行“交钥匙工程”,按照50、75、100、125平方米4种户型进行建设,政府建设好之后统一分配给贫困户。(五)建设标准要严,“保障安全的住房,不是小康房”。要严守建房面积红线、严守搬迁户举债红线、严守建新必须拆旧红线。(六)帮扶脱贫要实,“挪穷窝”与“换穷业”要并举。各地要处理好搬迁安置与后续发展、稳定脱贫的关系。通过发展特色产业、劳务经济、现代服务业、资产收益和社保兜底等帮扶脱贫。搬迁后,脱贫攻坚的其他措施要继续惠及搬迁贫困户。(七)资金管理要严,“统贷统还,出问题罪加一等”。要把资金的使用流程和资金的偿还渠道弄明白。省委出台了专门的资金整合文件,要遵照执行。 

  丁凡璋强调,各地各部门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主动作为、强化担当,把易地扶贫搬迁这件好事办好。要建立起高度集中统一高效的领导机制,落实好“省负总责、市州主导、县抓落实”的工作体制,建立起科学规范的考核监督与培训宣传的工作机制。同时,扎实做好搬迁对象精准识别、安置点规划编制及后续脱贫帮扶等方面工作,切实将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千家万户。 

  全省12个市(州)、57个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发改委、扶贫办分管领导参加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