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万元奖励基金!遇到这些情况请积极举报

06-13 08:38  

近日,恩施发布《恩施州非法集资有奖举报试行办法》。

全州建立100万元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基金

如果你发现以下行为

请积极举报!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

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

举报电话及邮箱

100万举报奖励基金

举报奖励标准应根据举报案件的涉案金额、案件性质等因素综合评定:

1.被举报的非法集资行为查证属实,但情节较轻、不涉嫌犯罪的,给予举报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奖励;

2. 被举报的非法集资行为涉嫌犯罪的,给予举报人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奖励;

3. 被举报的涉嫌非法集资案件的涉案金额在1亿元以上或在全国、全省有较大影响的大案要案的,在案件司法判决生效后,再次给予举报人2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一次性奖励。

举报需实名制

举报奖励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实名举报;

2. 有明确的举报对象、具体的违法事实及相关证据(如涉嫌非法集资的广告、合同、收据等);

3. 举报内容事先未被有关部门掌握;

4. 举报内容经查证属实并为行业主(监)管部门依法作出处理或为公安机关依法立案侦办提供帮助的。

其他注意事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举报奖励范围:

(一) 受理举报部门工作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或其授意他人举报的;

(二) 举报的违法事实与线索已经新闻媒体、网络信息等公开报道或披露的;

(三) 涉嫌非法集资的行为人或其授意的他人举报的;

(四) 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奖励情形。

举报奖励的实施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 同一事实被两个以上举报人分别举报的,奖励最先举报人。其他举报人提供的举报内容对案件查处有帮助的,可酌情给予奖励;

(二) 两人以上联名举报同一事实的,按同一举报奖励,奖金由联合举报人集体领取、自行分配;

(三) 同一举报人向多个部门举报同一事实的,不给予重复奖励。

再次提醒:

拒绝高息诱惑,

远离非法集资。

来源:大楚网

编辑|瞿双 审核|吴向海 审签|傅小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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