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陈小玲 胡家柳)近日,经利川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唐某、齐某某等五人诈骗一案经过终审审理,维持一审判决。
判处被告人唐某甲、齐某某、谷某某、唐某乙、唐某丙五人犯诈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有期徒刑十二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有期徒刑十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以及唐某乙、唐某丙均为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至此,一个跨越30余省、被害人众多、以“寻找民族资产”为诱饵,利用民间神话、宗教思想以及互联网媒介行使诈骗活动的组织终于落幕。
该组织长期从事所谓“寻找民族资产”活动,利用一些民间神话和宗教思想自创“认祖归宗”,自封“白阳佛”,是受上天的旨意来带领人类参拜先祖,跟随其悟道、行善,交纳3000元“上法船”费,即可上“法船”避难,如果交纳4000元“放生”费还可在“新宇宙”中谋得职务,同时编造大量虚假文件让被害人信以为真,先后共计骗取被害人“上法船”费、“放生”费千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