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利川网 通讯员 王本强
近遇到两个案件,让我对利川市人民检察院院训“崇法如山,尚德若水”有了更深感悟。
一人醉驾,将行人撞倒后逃逸。行人爬起来后奋起直追,将肇事者拦下。肇事者不仅不赔礼道歉,而且恶语伤人,并告知行人自己身份背景。交警接警后到现场处理,肇事者仍不悔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利川市人民检察院态度坚决,依法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对其提起公诉。
另一案件与此案形成鲜明对比。一小伙在利川打工,驾驶货车给超市送货。在某小巷倒车时,不慎将一老人撞倒。小伙立即停车,拨打120将老人及时送医,同时拨打110请交警到现场处理,向交警如实供述自己的交通肇事行为。交警离开后,小伙又迅速赶到医院看望老人。老人治疗10多天后还是不幸离开人世。小伙支付了全部医疗费、丧葬费和几十万元赔偿费,获得老人家属谅解。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电脑自动分案,我作为该案承办人将小伙传唤到利川市人民检察院讯问。小伙牛仔裤上的几个破洞引起了我的注意。我问小伙,牛仔裤上的破洞是怎么回事,是不是学一些女孩子赶时髦?小伙腼腆地说,牛仔裤是自己每天给超市送货搬运东西磨破的,并说自己家境不好,因该案欠了几十万元债务,家中小孩才一岁多,需要抚养,只有自己苦点累点了。听小伙说到这里,我的怜悯之情油然而生。
综合该案事实证据、社会危害和小伙认罪悔罪表现,我对该案做出了相对不起诉决定。
这两个案件常常在我脑海中浮现,时刻提醒我要敬畏党纪国法,敬畏群众权益,敬畏社会监督。对第一个案件,我想得最多的是“法不阿贵,绳不绕曲,不枉不纵”。对第二个案件,我考虑最多的是“化解矛盾,促进和解,改善民生”。
“崇法如山,尚德若水”作为利川市人民检察院院训,寓意利川检察人员公正司法,要像齐岳山、佛宝山一样坚定不移,不可动摇,秉公办案;明理尚德,要像清江水、郁江水一样润物无声、激浊扬清、上善若水。打赢扫黑除恶这场硬仗,不仅要扫除黑恶势力,而且要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更需要我们做到“崇法如山,尚德若水”,真正将其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体现在检察工作方方面面,体现在检察人员一言一行,体现在一个个具体案件的办理上。让人民群众在我们办理的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让人民群众通过我们公正办案有更多的安全感,让检察机关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始终锋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