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走十年终落法网,失职者受到法律惩戒,这不是守株待兔,而是多亏了几代监所检察人十年如一日的坚持。”2015年3月5日,办理完利川市原看守所管教袁某私放在押人员一案后,我在自己的办案笔记上写下这样一句话。
袁某是我所办理的一起私放在押人员案的犯罪嫌疑人。2004年7月28日,袁某作为利川市看守所管教,带领罪犯李某等16名服刑人员外出劳动。在接受李某家属吃请后,明知自己无权准假,袁某擅自让李某外出与亲人会见,并安排同是罪犯的文某监督。当日文某发现李某不见后,立即将情况报告给袁某,但袁某并未放在心上,更没有采取有效的追捕措施,让罪犯得以逃脱。由于错过了最佳追捕时机,当时的摄像头也不是随处可见,网络信息更不像现在这样发达,追捕难度可想而知。从吃完饭后的“准假”,李某这一逃就是十年之久。
李某逃脱后,由于缺乏足够的证据,袁某失职一案未正式立案调查。但让犯罪者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维护法律权威,是我们每一名检察人员牢记于心的职业信条。十年,监所检察部的人换了一拨又一拨,案子办了一件又一件,但唯有这件案子一直是我们几代监所检察人的“心病”。尽管无数次蹲守在李某的老家,无数次与其他省市相关部门联系,无数次想法设法收集一切关于李某行踪的信息,但李某就如人间蒸发一般,音讯全无。直到2013年10月,李某被重庆市万州区公安局刑事拘留,此案才有了转机。
接到消息后,对此案念念不忘的我们既激动又忧虑,激动的是坚持调查这么久的案子终于有了眉目;忧虑的是历时十年的案子在还原当年事实真相及让涉案人员心服口服地认罪服法上难度大、任务重。我们在重庆和利川两地多次奔波,并与此案相关人员联系,经过两个多月调查取证,发现本案矛头直指当年看管李某的管教袁某。袁某作为国家司法工作人员,在管理外劳人员过程中,接受在押人员李某吃请,利用职务之便,擅自准假李某外出,给其逃跑创造了条件和时间,并且逃跑之后,李某多次犯罪,造成了严重后果,与袁某的失职行为密不可分。铁证之下,袁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检察院依法立案侦查并提起公诉,法院最终做出有罪判决。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正义也许会迟到,但是永远不会缺席。十年的坚持,无他,只为守护永存的正义之剑和法律的尊严。检察人,无问西东、坚守本色,似一道铁墙,守护法律的底线;似一个堡垒,维护社会安定;似一柄利剑,彰显这世间的公平和正义!
(口述:陈群 采写:李小艳 二人均系利川市人民检察院干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