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专员办:采取多种措施 夯实预算监管

08-08 17:00   www.ecz.gov.cn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财预[2016]38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预算监管工作,湖北专员办实施了立足内部挖潜、强化两个责任、实行三个结合、搭建四大平台的系列措施。

  一、立足内部挖潜,充分调动全办同志的工作热情

  针对人少事多特点,始终将人的因素摆在第一位,采取多项措施深入挖掘内部工作潜力。一是将政治教育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我办把做深做实财政预算监管工作作为衡量各支部学习效果的重要内容,在预算监管实践中服务人民、端正思想、锤炼党性;二是使岗位职责与能力特长相适应,参照《38号文实施细则》要求,强化岗位职责,将监管事项明确到人,发挥干部能力特长,培养成为所在岗位的业务专家;三是发挥内部工作协同机制,根据监管需求,打破业务处室界限,集中调配全办人员参与检查或调研,发挥全办整体联合作用。

  二、强化两个责任,无缝对接监管责任与主体责任

  在预算管理链条中,厘清专员办的监管责任和预算单位的主体责任,做到既有区别,又互为补充。一是立足规范明确专员办监管责任,根据专员办转型加强预算监管要求,对各项监管职责进行梳理,形成权力责任清单,逐项拟制度、明流程、定责任,保证事事得落实,件件有回音。二是突出自律强调预算单位主体责任,明确预算单位主体责任是专员办履行监管责任的前提和基础,利用多种方式宣讲新的政策法规,纠偏错误观念,强调自律意识。近期,我办组织有关单位的分管领导和财务负责人进行座谈,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或认识偏差,正面解读现行政策法规的具体规定,深度揭示其根源所在及其危害程度。通过正面引导,进一步增强了预算单位的自律意识。

  三、实行三个结合,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成效

  在开展工作过程中,探索将不同财政管理事项有机融合,互为补充,提高成效。一是审核预算编制与监控预算执行、决算管理相结合,做到预算全过程监管,包括对基层预算单位预算编制进行程序性监督,动态掌握预算执行进度,督促基层预算单位严格预算执行;二是预算管理与资产管理相结合,着力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率,以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查工作为抓手,真实掌握基层预算单位国有资产的使用状态,保证国有资产及收益的安全;三是专项审核审查与日常管理相结合,按照“事前管制度、事中管执行”的思路,建立基层预算单位的资产、预算、财务、会计等内部管理控制制度备案机制,对其制度建设、内控制度执行等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努力实现不同财政管理事项运行的紧密衔接、互为补充,推进各财政管理事项的有机结合。

  四、搭建四大平台,进一步夯实预算监管基础工作

  利用大数据信息技术,整合各类信息资源服务于预算监管工作。一是基础数据平台,通过网络信息技术,及时收集掌握部门预算编制的相关信息和基础数据,为全面审核奠定数据基础;二是绩效监控平台,动态收集项目绩效指标数据,横向比较同类项目绩效差异,纵向跟踪目标完成情况,以结果为导向,探索开展项目绩效动态管理,提升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三是政策法规平台,针对不同监管单位,整理收集相关政策法规,并将相关内容细化到专员办部门预算审核操作系统,保证相应的审核工作时间节点内,优质高效完成相关审核工作;四是质量监控平台,利用办内信息协作平台,重塑业务监管流程,明确监管方案标准,做到工作目标一致、监管流程统一、各种信息共享、成果统一汇总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