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多地缴纳的职工养老保险如何办理转移 手续

10-26 11:08  

湖北12333

转移接收条件

省内养老保险转移接收条件

参保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1)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的;

(2)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

(3)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确定待遇领取地的。

文件依据:依据《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接续业务经办的几点意见》(鄂养保函〔2011〕95号)第三条规定

跨省养老保险转移接收条件

参保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办理基本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1)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的;

(2)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

(3)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

(4)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按规定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或因没有满10年参保地转移至户籍所在地的。

文件依据:《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继续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87号)第五条

注:转入地的接收条件可拨打当地12333咨询

参保人员流动就业

职工养老保险资金转移

参保人员跨省及省内流动就业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按下列方法计算转移资金

1、个人账户储蓄额:1998年1月1日前按个人缴费累计本息计算转移;1998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期间,按个人缴费工资基数11%记入个人账户的全部储存额转移;2006年1月1日后,按个人缴费工资基数8%记入个人账户的全部储存额转移。建立个人账户前参保人员个人缴费未划入个人账户的部分不转移。

2、统筹基金:以本人1998年1月1日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转移。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转移。转移的统筹基金不计利息。

文件依据:依据《关于做好我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人社发〔2011〕63号)第一条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第四条

办理流程

(1)参保人员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和户口本的复印件,由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开具全国统一样式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2)参保人员在新参保地就业后,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填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①由单位在窗口领取②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待遇领取地为省直的自己到窗口填写),并附上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原件;

(3)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先对申请人员进行省内转移接续资格审核,对于符合省内转移接续政策规定的,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向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4)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收到《联系函》后的15个工作日之内,审核职工个人账户无误后,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寄给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5)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信息表》和转移资金后的15个工作日之内办结相关手续,并将办理结果告知用人单位或职工本人。

注:具体办理流程可拨打当地12333咨询

举例

张先生现在35周岁,目前随单位在省社保局缴纳职工养老保险,他之前在深圳市缴纳过一段时间的职工养老保险,张先生现在可以把深圳市的职工养老保险转到湖北省社保局吗?

湖北12333:张先生因符合省社保局的男性不满50周岁并随单位在省社保局参保的接收条件,所以张先生现在可以把深圳的职工养老保险转到省社保局。张先生先到深圳市社保局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然后将《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交给单位,由单位劳资人员到省社保局办理职工养老保险的转入手续。

Q

杨女士在省社保局缴纳过一段时间的职工养老保险,现在在武汉市参保,杨女士想把省社保局的职工养老保险转到武汉市社保局。杨女士应该如何办理转移手续?

湖北12333:杨女士如果符合武汉市职工养老保险的接收条件,可到省社保局办理转出手续。省社保局的转出手续每月1日到20日(工作日)办理,本人携带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省社保局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然后将《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交到武汉市社保局。

武汉市职工养老保险的转移接收条件可拨打027-12333-1-1-1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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