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利川市大学生生源地贷款2018年度结息学生还款工作的通知

11-14 09:17  

利川市生源地贷款已毕业学生及家长:

根据合同约定,2018年度生源地贷款还款工作在2018年11月2日至2018年12月20日进行,若你不按合同要求按时偿还本息,将导致逾期,其后果是:需缴纳130%的罚息;银行个人信用度降低,五年不得恢复,无法在任何银行办理房贷、车贷、贷款、信用卡等业务;无法办理出国留学;欠缴数额达到一定金额或恶意不还的,将可能被起诉。

现将2018年度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事宜通知如下:

一、还本付息时间及一次性还清的要求。

1、从学生毕业当年9月1日起,学生开始自己承担利息。还款时间为每年的11月1日–12月20日。

2、从学生毕业当年计算,两年后,学生按照合同约定开始还本。还款时间为每年的11月1日–12月20日。

3、随时可以在国家开发银行学生系统里提出一次性还清贷款的申请,每月15日及以前提出的申请在当月20日之前完成还款,利息计算至当月;每月15日之后提出的申请在下月20日之前完成还款,利息计算至下月20日。

二、偿还本金利息方法。

1、正常还本付息为每年的11月1日—12月20日办理,一年只需还一次。

2、还款账户及金额进学生生源地贷款在线系统登录查询。

3、还款方式为:

第一种:学生登录任意支付宝账户,点击右上方“生活服务”——公益教育——助学贷款还款——我要还款,输入附件中对应的账户和贷款学生的身份证号码,点击“确认还款”,按照提示操作,完成还款。

第二种:学生或家长、或者委托任何人携带银行卡(信用卡除外),到利川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直接刷卡,完成还款。

鉴于此,请务必于2018年11月2日至2018年12月20日完成还款。

详情可咨询电话:0718-7285695或QQ:3392753180、2164597278,QQ群:473722513

特此通知。

           利川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8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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