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利川网讯(通讯员 冉韬)为强化人大常委会监督职能,促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认真履职,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度工作要点的安排和《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暂行办法》的规定,11月23日,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职情况报告,并开展了满意度测评。
据了解,会前,市人大常委会组建评议组,分别深入报告对象所在单位,通过召开报告人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和延伸到乡镇的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会议,进行民主测评;与报告人班子成员、机关中层正职干部职工等单独座谈了解报告人履职情况;根据报告人单位脱贫攻坚工作的主要职能职责,选取1至2个贫困村实地调查了解报告人履职情况等方式,对市发改局、交通局、水利局、农业局、民政局5位局长任职以来的工作进行深入调研,对工作成绩和存在问题进行全面了解,对履职报告进行细致把关。
会上,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听取了5位局长的履职报告,并由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开展询问。会议还对履职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测评,5位局长的测评结果均为“满意”。
会议强调,报告人要不断强化人大意识,要站在忠于宪法忠于法律的高度,本着对人民负责、对事业负责、对市人大常委会负责的精神,虚心听取意见,抓好整改落实,自觉接受人大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