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川一男子滥伐林木被判刑

12-12 20:15  

中国利川网讯(通讯员 冉利咸)近日,利川市法院审结一起滥伐林木罪案,判处被告人朱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森林公安扣押朱某违法所得4200元,松原木71件均上缴国库。

该案中,朱某以16000元购买杨某山林中的马尾松200株,约定由朱某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朱某在办理了1.8立方米(15株)的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雇请工人砍伐马尾松119株,销售赃款5800元。经鉴定,朱某共滥伐林木104株,其活立木蓄积25.0866立方米。

另查明,朱某违法所得4200元,森林公安扣押在案的松原木71件,油锯和镰刀各一把。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朱某违反森林法的规定,超过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数量采伐林木,数量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滥伐林木罪。被告人朱某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据此,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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