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12333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出现死亡、出国(境)定居、保险关系转出或已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等其他社会养老保障待遇的,应终止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并进行注销登记。
问
1.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死亡后,应由谁为其办理注销登记申请手续?
答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死亡后,应由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在规定时限内到死亡参保人员原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注销登记申请,填写《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注销登记表》,并提供相关材料。
问
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死亡后,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办理注销登记申请手续时应提供哪些资料?
答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死亡后,应提供的资料包括:(1)医院开具的参保人员死亡证明,或民政部门开具的火化证明(非火化区除外) ,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人员失踪宣告死亡的,应提供司法部门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2)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能够确定其继承权的法律文书、公证文书或公安机关及乡镇(街 道)、村(居)委会等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等;(3)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余额无法通过原银行账户支取的,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还需提供指定金融机构的其他账户信息。
问
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出国(境)定居并丧失国籍的,如何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答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出国(境)定居并丧失国籍的,应携带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出国(境)定居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注销登记申请,填写《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注销登记表》。
问
4.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如果出现已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情况,如何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答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已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其他社会养老保障待遇的,应携带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注销登记申请,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注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