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连曼妮 杨婕妤)核载7人的小型面包车内塞下21名学生,超载14人,超载率达200%。利川一男子因驾驶机动车严重超载,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2018年11月22日16时许,被告人金某某驾驶“村村通客运”小型面包车,搭载放学的学生回家,当车辆离开学校在道路上行驶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查,被告人金某某驾驶的小型面包车核载7人,实载21人,超载14人,超载率达200%。利川市人民检察院认为金某某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从事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成员载客的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经利川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金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一案,利川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被告人金某某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利检科普】机动车超员、超载的危险:增加司机在行车过程中的不稳定性,车辆惯性加大、制动距离加长;严重超员,客车极易因轮胎负荷过重、变形过大引发爆胎、突然偏驶、制动失灵、转向失控等;若车辆发生意外情况,拥挤的车厢会加大乘客逃生难度和救援难度;乘员多了,妨碍驾驶员操作,使驾驶员操作不到位或不及时,不能及时有效处理紧急情况;驾驶人驾驶超限超载的车辆,往往会增加的心理负担和思想压力,容易出现操作错误,影响行车安全,造成交通事故。
【检察官提醒】无论是驾驶员,还是乘客,都应该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不要忽略了客车超载的危险。驾驶员应当按照车辆核定数量载客,不得驾驶超载车辆,乘客也应当提高安全意识,拒绝乘坐超载车辆,不要抱着侥幸心理触碰这条“危险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