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间利川 昨天
近日,利川市法院审结一起寻衅滋事罪案,判处被告人牟大有期徒刑八个月,被告人牟二有期徒刑七个月。
2018年8月14日,被害人徐大、徐二驾驶摩托车去接在某网络平台上认识的张某(牟大的女朋友),三人乘同一辆摩托车回利川。牟大得知后邀约马某(另案处理)及牟二驾车寻找。双方相遇时,牟大要求牟二驾驶车辆将对方车辆追赶逼停。马某下车后找牟二索要钢管,并持钢管对徐大、徐二进行殴打,致使徐大头部、徐二右背部受伤,经鉴定,徐大、徐二之损伤为轻微伤。
利川市法院认为,被告人牟大、牟二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二被告人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当庭自愿认罪,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牟二在共同犯罪中的罪责相对较轻,可以适当予以从宽处罚;二被告人在本案审理中能积极赔偿二被害人的全部经济损失,取得二被害人的谅解,可以酌定从轻处罚。据此,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来源:利川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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