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间利川 3天前
4月1日起,小卖部或将退出中小学校园!
学校里将找不到零食的身影?
“中小学、幼儿园小卖部、超市经营食品的行为将于4月1日后全面禁止,请及时通知相关学校!”3月27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工作群发出通知。
中小学、幼儿园一般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
近日,由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部门制定的《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式公布,明确从2019年4月1日起,中小学、幼儿园一般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
《规定》明确,中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每餐均应当有学校相关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做好陪餐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集中用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有条件的中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家长陪餐制度,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对陪餐家长在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等方面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进行研究反馈。
在学校管理方面,《规定》明确,中小学、幼儿园一般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确有需要设置的,应当依法取得许可,并避免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食品。
《规定》的制定与出台,代表着国家对校园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的高度重视。作为祖国的未来,学生们的健康牵动着千家万户的心,作为学生的聚集地,学校一旦发生食品安全问题,轻则影响学生学习,重则影响社会稳定,校园食品安全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建南民族中学校长李永成表示,“我们学校一直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
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4月1日起,该局将联合市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将以三部委制定的《规定》为蓝本,出台具体规定,禁止销售“三高”(高盐、高糖、高脂)食品,依法严格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
“说实话,相较于学习成绩,其实我更看重孩子的身体健康。特别是校园周边、街头巷尾流动摊贩的‘三无食品’,更是让家长头疼。”岩洞寺小学三年级学生家长卢女士表示,自己一直关注着食品安全问题。“孩子的抵抗能力本来就弱,一旦食用不卫生的垃圾食品,身体就很可能出现状况。
编辑|向俊锦 审核|吴向海 审签|傅小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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