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间利川 昨天
1
恩施市殡葬管理所副所长杨飞私车公养问题。
2017年10月至2018年4月,杨飞在任恩施市殡葬管理所副所长(主持工作)期间,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使用恩施市殡葬管理所公车加油卡为其私车加油26次,共计7805.32元(部分用于开展公务)。2018年12月14日,杨飞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
利川市沙溪乡党委副书记、乡长杨海明违规收受礼品、公车私用等问题。
2016年底,杨海明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包括国窖1573酒一件(6瓶)、黄鹤楼1916香烟4条、鲢鱼1条;2018年3月,杨海明公车私用,在无任何公务活动的情况下安排司机直接送其回到利川家里。2018年12月24日,杨海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物品被收缴。
3
咸丰县唐崖镇钟塘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覃文洪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
2019年2月1日,覃文洪为庆祝其新房建成,举行宴请活动,部分非亲属人员参加宴请并送礼金,共计2550元。2019年3月12日,覃文洪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
各位党员干部注意!!!
清明节,还有这些事情不能做
作为中华民族的传统节日,清明节既是民众祭奠逝者表达哀思的日子,也是外出踏青的好时节。清明节期间,党员干部决不能用公车、公款、公物参与私人祭扫活动,不能组织或参与有损党员干部形象的迷信活动或其它违规违纪行为。
【典型案例1】2018年4月5日清明节,某镇计生服务中心主任高某擅自启封已封存的公车,驾车回其原籍灵石县扫墓,并报销相关费用。2019年1月,高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被责令退赔相关费用。
【典型案例2】2016年清明节期间,某单位办公室主任李某用单位公务油卡给自己的私车加油,共计花费公款450元。李某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并退赔相关费用。
【典型案例3】2015年2月至2016年7月期间,某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杨某违反政治纪律,组织、参与丧葬行业做道场、看阴地等封建迷信活动,且在该镇纪委对其立案审查期间不收手、不收敛,在当地社会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杨某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典型案例4】2016年清明节期间,某单位领导陈某要求私营企业主陪同其前往景区旅游,并由企业主支付应由其个人承担的旅游费用共计2000元。2017年4月,陈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来源:清风恩施
编辑|瞿琪 审核|吴向海 审签|傅小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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