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怨报德终被罚!利川一男子私配钥匙入室盗窃被判刑

09-25 20:19  

中国利川网讯(通讯员 冉利咸)近日,利川市法院审结一起盗窃案,判处被告人马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据介绍,本案为熟人作案。被害人陈某系餐馆老板,一日,被告人马某向陈某借摩托车一用,看到餐馆钥匙也挂在车上,便私自配备钥匙一副。2019年5月3日至11日,马某趁夜深人静之机,3次进入该餐馆,共计盗走被害人陈某人民币1470元及天之蓝白酒12瓶、海之蓝白酒6瓶(经鉴定,价值人民币5280元),其中未遂人民币2160元,销赃获款共计人民币1300元。案发后,公安机关已从被告人销赃处追回上述天之蓝白酒12瓶、海之蓝白酒6瓶并发还给被害人。

利川市法院认为,被告人马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马某在刑罚执行完毕以后,在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马某在本案最后一次实施盗窃过程中,因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属于犯罪未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马某到案后,如实供诉犯罪事实,当庭自愿认罪,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据此,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编辑:卢华  责任编辑:谭莉  审签:古学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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