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17日利川市祥源电力开发有限公司根据《利川市堰水河二级水电站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同时邀请4位专家组成验收工作组(具体名单附后)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利川市堰水河水电站工程位于恩施州利川市沙溪乡,堰水河二级水电站装机容量为3200KW,堰水河二级水电站为径流引水式电站,主要是利用河道的高差发电,水库无调节能力,形成的库容较小,无人口迁移和安置,不存在库区淹没问题。筑坝后水库回水距离约30余m。本工程总占地2.47hm2,新增永久占地0.67 hm2,临时占地1.80hm2。永久占地按当地标准支付租金,临时占地复耕或绿化。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6年3月3日该项目通过恩施市环境保护局的审批(审批文号:恩州环审[2016]19号)。
(3)投资情况
本项目原环评阶段工程总投资为4077.3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62.96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6.45%。
(4)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包括利川市堰水河二级水电站工程的坝址工程,引水工程,厂房工程。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工程竣工资料和对现场情况的调查,对比工程设计资料,工程实际建设与工程设计无重大调整和变化。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环保设施建设: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及生产污水。
根据调查,项目产生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进行沤粪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及农用地灌溉,不外排;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可知,堰水河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限值要求,因此项目的营运不会对地表水环境造成影响。
(2)废气环保设施建设:
本工程区空气质量良好,工程开工后,各类机械设备、生活附属设施的增加将使大气中PM2.5等指标明显上升;另外基础工程的施工、砂石料的开采、运输过程中所产生的PM2.5也是大气污染的主要原因。据现场调查,施工场200m范围内无居民分布,污染物的浓度得到较大辐度稀释。工程施工区域产生的废气,扩散影响范围有限,预计对施工区周围的影响不大;工程,引水隧洞、道路修建还涉及到爆破,爆破废气主要为粉尘和CO、NOX、HCl等大气污染物。
降尘洒水。细颗粒物料密闭存储或采取防尘;及时清运弃渣;运输道路:运输车辆采用箱式或加盖篷布以防止洒落,并经常对路面进行洒水降尘。采用喷水爆破降尘,同时加强通风,有利于烟尘扩散。经过上述措施后,运输粉尘、爆破废气可得到有效防治,其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和范围均较小。另外,挖掘机、运输车辆等均应使用清洁燃油料,机械状况维修良好,以减少废气排放。
(3)噪声环保设施建设:
项目运营期,噪声污染源主要为机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
本项目采取的降噪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安装设减振基础,设置密闭的厂房进行隔声,加强设备的润滑、保养;合理布置,防止噪声叠加和干扰;设置围墙,以控制噪声。
(4)固废环保设施建设:
为控制项目产生固体废弃物的环境污染,经现场验收调查,本项目采取了以下防治措施:(1)弃渣过程中采取先挡后弃并及时对弃渣进行压实,弃渣时应先弃石渣,将土方临时堆放,弃渣结束后将土方铺于渣体表面,并整体进行植被恢复,控制水土流失对环境的影响。(2)施工期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砖瓦、渣土、清扫灰等无机垃圾可作为公路垫土等材料使用。(3)作业机械设备维修后剩余的废机油抹布要交由有危险废弃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项目废水、废气处理效果较好,对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噪声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本项目固废经统一清运处理后对环境影响较小。故项目的建设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五、验收结论
利川市祥源电力开发有限公司堰水河二级水电站工程环境保护手续齐全,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中规定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在建设单位落实项目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整改并对验收监测报告修改完善后,项目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可按相关程序履行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手续,同意通过验收。
六、后续要求
(一)项目主要环境问题及后续整改要求
1、进一步细化说明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及环保设施落实情况,核实现场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报告及批复内容的一致性,结合变动是否明显增加不利环境影响,说明项目是否涉及重大变动;
2、完善厂区环保设施标志标识牌,建立健全企业环保管理机构,制定企业环保管理制度、生产运行管理制度和废物管理制度,各项制度应制牌上墙公示;
3、按规范完善废水的监测;
4、完善“三同时”验收登记表的内容填报(废水、废气等的排放量)。
七、验收人员信息
具体信息见签到表。
利川市祥源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2019年9月17日
编辑:卢华 责任编辑:谭莉 审签:古学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