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狩猎还借助网络炫耀“战果”,利川一男子被判处拘役四个月

10-29 18:43  

中国利川网讯(通讯员 杨俊 谢柏香)利川一男子非法猎捕野生动物,还在火山小视频APP上发视频炫耀。近日,利川市检察院以犯罪嫌疑人冉某犯非法狩猎罪提起公诉。

2019年7月,冉某在网上购得捕鸟器和电子诱捕装置等禁猎工具,先后安装在利川市东城办事处求男台村五组落水洞、红豆溪的淹水坝等处,并在淹水坝捕得竹鸡1只。经利川市野生动物保护站认定,查获的野生动物属于国家“三有”保护动物。

利川市检察院审查后认为,冉某违反禁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使用禁用的工具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狩猎罪,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经利川市法院审理判决,冉某犯非法狩猎罪,判处拘役四个月。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二款 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检察官提醒:野生动物是人类的朋友,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野生动物就是保护我们自己!

责任编辑:卢华 审核:谭莉 审签:古学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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