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立依据
1.《关于进一步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人社发〔2012〕47号);
2.《关于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人社函〔2010〕356号);
3.《湖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鄂财社发〔2017〕102号)。
二、受理条件
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用人单位。
三、申请材料
《就业创业证》复印件、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年限证明材料、单位发放工资明细帐(单)等。
四、办结时限
25个工作日
五、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服务
六、办事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决定
七、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各市、州、县劳动就业管理局
咨询电话: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