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川食品安全将有更多“硬杠杠”

08-20 11:45  

 

(通讯员李浩然)《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将于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于7月28日由湖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其中针对老百姓所关心的保健品售卖、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规范、小摊贩的管理等问题作了相关规定。

食品安全是一项复杂系统的工程,它不存在一种必然的完美,也没有一个所谓的终点。纵然,标准更高、要求更多、监管更严,问责更强,却总有一些不法分子投机取巧、铤而走险、不守规矩,为了私利将公众安全抛之脑后,酿成一幕幕的食品安全问题悲剧。因此,保障食品安全必须一直在路上,《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给食品安全划了更多“硬杠杠”,给食品安全保驾,为群众生命护航。

其一,“三小”管理更细致。“三小”,即小作坊、小餐饮、小摊贩,“三小”在促进就业、便民利民方面有其积极的一面,但由于生产经营条件简单、质量安全控制水平低、缺乏有效监管措施,食品安全问题较为突出。而《条例》规定,对“三小”实行生产加工和餐饮经营许可,并实行登记制度,要求幼儿园、中小学校门口道路两侧一定范围内禁止食品摊贩经营;

其二,保健食品再“任性”。保健食品假宣传、价格虚高等现象是大量存在的,对此,《条例》明确,从事保健食品经营的,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许可,宣传内容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夸大功能、虚假或者误导消费者的宣传,不得在许可的经营场所以外进行现场销售,对于虚假、夸大的宣传行为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执行;

其三,网上卖食品也要取得许可。网上购买食品、网上订餐送餐在给人们生 活带来快捷、便利的同时,也时常发生相关食品安全事件。据此,条例》规定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许可,入网食品经营者还应当在其网站显著位置公示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等信息,以利于消费者进行监督。此外,条例》还强化了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的管理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