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是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和津贴补贴制度的重要举措,是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重要配套措施。根据国办发[2015]3号、恩施州政办发[2016]12号文件精神,按照市政府统一安排,我市于2016年4月6号召开了全市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工作大会。为了做好与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政策衔接,在兑现增发的工资时,养老保险费和职业年金个人应缴费部分,由各单位代扣代缴。截止目前已调整了三分之一的单位,争取5月底完成此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