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外出务工人员和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服务工作的通知

04-22 14:31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

外出务工人员和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服务工作的通知

利政办发〔201615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州委办公室 州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关爱农村留守人口推进精准扶贫的意见〉的通知》(恩施州办发〔201529号)、《关于认真做好外出务工人员和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服务工作的通知》(恩施州农工办〔20161号)精神,为深入了解我市外出务工人员和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情况,进一步做好服务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认真调查摸底,建立外出务工人员和返乡农民工数据库。

地各部门要搞好调查摸底工作,切实加强《劳动用工备案综合运用系统》推广运用,完善系统数据,建立外出务工人员和返乡农民工数据库。

(一)明确调查对象及相关信息。

1.外出务工人员姓名、性别、年龄、所从事行业类型、务工地点、薪资待遇、常住地址等;

2.外出创业人员姓名、性别、年龄、创业地、企业名称、注册时间、主营业务、生产经营状况、带动就业人数等;

3.户籍已迁出本市的创业成功人士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创业地、企业名称、注册时间、主营业务、生产经营状况、带动就业人数等;

4.返乡农民工姓名、性别、年龄、返乡时间、就业创业情况、常住地址等。

(二)落实调查摸底责任。

1.由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开发区,下同)组织外出务工人员、外出创业人员、返乡农民工等对象的调查摸底工作。调查摸底工作要以村(社区)为单位,认真进行相关数据的采集、变更、核实,形成相关调查报告,如实填报《利川市外出务工人员基本情况调查表》、《利川市外出创业人员基本情况调查表》和《利川市农民工返乡创业基本情况调查表》,并于520前将纸质、电子版的调查报告及调查表上报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联系人:杨辉,联系电话:13477901888QQ号:12350092)。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搞好统计数据的收集、分析后,汇总上报《利川市外出务工、创业和农民工返乡创业情况汇总表》。同时,建立月报表制度,对相关数据实行动态管理,村(社区)每月将变化情况上报乡镇人社中心,纳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统计月报。

2.由市工商联协调各地利川商会做好户籍已迁出本市的创业成功人士调查摸底工作,对未建立商会地区要通过QQ群、微信等多种渠道了解、收集信息,并填写《利川籍创业成功人士基本情况调查表》报送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

二、积极主动做好服务工作,为外出务工人员和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营造良好环境。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做好服务工作,特别是要做好职业介绍、用工招聘、职业技能培训、权益保障和维权服务等工作,为外出务工人员和返乡农民工营造良好的就业创业环境。

一)以“春风行动”和“就业援助月”等大型招聘活动为平台,大力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明确每月15日为全市招聘活动日,开展系列主题招聘活动,广泛联系市内外用工单位,收集用工信息,为外出务工人员和有意愿再就业的返乡农民工提供方便快捷的就业渠道。

(二)以提升就业能力为导向,积极开展返乡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坚持就业导向的培训理念,积极与企业交流合作,开展就业培训;通过与企业对接、进村为农民工提供技术指导等,开展岗前、在岗等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确定市场潜力大、就业前景好的专业,按订单要求进行培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以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为着力点,结合我市实际,开发特色产业发展、农家乐、乡村旅游、家庭农场等项目,做好跟踪服务,大力促进创业带动就业。

(四)以完善驻外维权服务机构和农民工工资清欠为抓手,开展行政监察和司法援助,切实维护外出务工人员合法利益。

(五)以全民参保为契机,推进农民工依法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六)以教育、卫生、住房保障平权为目标,推动农民工平等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妥善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农民工平等享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进城务工人员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供应范围等问题,解除外出务工人员和返乡农民工的后顾之忧。

三、完善配套政策,鼓励引导外出务工人员和返乡农民工积极为我市“双创”实践和精准扶贫做贡献。

各地各部门要依托自身职能,紧紧围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精准扶贫工作中心,结合我市“5631”发展思路,以及精准扶贫“五个一批”实际,积极引导外出务工人员和返乡农民工投身“双创”实践和精准扶贫主战场创新创业。

(一)进一步完善创业担保贷款政策。畅通创业担保贷款渠道,扩大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对象范围,放宽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认定条件;提高贷款额度,贷款最高限额由原规定针对不同类型扶持对象的5万、8万、10万统一提高到10万;落实贴息政策,中央不贴息的,从就业专项资金中据实贴息;减轻创业压力,支持返乡农民工创新创业。

(二)完善“草根创业计划”相关政策。市政府设立草根创业计划专项扶持资金(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安排100万元用于实施草根创业计划),重点用于扶持创业企业、组织创业培训、搭建创业平台、讲好创业故事等,着眼于“扶上马、送一程”,大力扶持返乡农民工等刚刚起步的草根创业者。

(三)完善就业创业扶持工程相关政策。整合人社、扶贫、财政、民政、旅游、国税、地税、工商、人行等相关单位及各对口帮扶单位力量,通过“就业创业扶持计划、青年创业扶持计划、返乡创业和特色产业扶持计划、巾帼创业扶持计划、自强创业扶持计划、少数民族群众创业扶持计划”鼓励引导外出务工人员和返乡农民工创新创业。

四、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办检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常务副市长程飞任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金融办主任贺兆武,市人社局局长毛昌勇任副组长,人社、财政、扶贫、民政、旅游、国税、地税、工商、人行等单位为成员单位的市外出务工人员和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服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

(二)强化督办检查。鉴于该工作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地各部门要落实主体责任,抓紧、抓好、抓落实。同时,市人社局及市政府政务督查室将对该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办检查,确保各项任务全面完成。

 

 

 

 

利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