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川市土地整理中心关于利川市三个低丘岗地改造项目竣工测量单位的遴选公告

09-07 15:54  

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土地整治项目管理职责优化项目管理程序的通知》(鄂土资发[2010]173号),《恩施州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恩施州国土整治项目中介服务摇号抽取中选人暂行办法)的通知》(恩施州国土资发[2014]42号)和《关于明确土地整治项目中介机构选定事宜的通知》(恩施州国土资发[2016]8号)等文件精神,我中心现决定对利川市三个低丘岗地改造项目竣工测量单位进行遴选。

一、遴选项目的基本情况。

利川市汪营镇等两个镇低丘岗地改造项目,位于利川市汪营镇香树村、梨树村、秀水村、井坝村和柏杨坝镇罗圈村、红岩村等6个村。项目总建设规模约666.67公顷,项目总投资2000.00万元。

利川市建南镇等三个乡(镇)低丘岗地改造项目,位于利川市建南镇和平村、汪营镇井坝村、白羊塘村、高笋塘村、石门坎村,谋道镇牛角洞村、鹿池村,凉雾乡陈谷村等8个村。项目总建设规模约800.00公顷,另项目区变更120公顷,合计测量面积920公顷,项目总投资2400.00万元。

利川市2009年度地方投资柏杨坝镇猪槽洞等17个低丘岗地改造项目,位于利川市柏杨坝镇幺棚村、红岩村、钟鼓村等3个村。项目总建设规模约360公顷,项目总投资500.00万元。

二、报名及遴选资格条件

报名单位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在湖北省国土资源厅通过登记备案的测量单位。被省国土资源厅在有关文件和通报中列入黑名单的单位,不得报名参加本次遴选。

三、报名资料要求

本次遴选采用资质审查合格制。由报名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将单位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资质证书、在省国土资源厅备案证明材料、承诺书、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近三年来从事此类业绩材料(2015年备案单位可不提供)等原件进行审查;同时提供以上材料复印件一份装订成册,每页需加盖公章送至利川市土地整理中心备案。

四、有关要求

(一)经遴选确定的测绘单位必须服从遴选结果,不得以项目投资规模大小、项目区自然及社会经济条件差而不切实履行测绘职能,否则我局将书面报告州局及省厅予以严厉处罚。

(二)遴选结束后,我中心及时将遴选结果在中国利川网予以公示并向州国土资源局备案,中标单位应及时按照有关规定与项目建设单位签订竣工测量合同,切实履行竣工测量职能。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16年3月11日至3月1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双休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利川市国土资源局706室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联系人:廖先生

联系电话:15502750076

六、遴选地点及遴选时间

1、遴选地点:利川市国土资源局301室

2、遴选时间定于2016年3月18日上午11时00分。

 

                                 利川市土地整理中心

                                  201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