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川市土地整理中心关于2016年度土地整治项目中介机构遴选公告

09-07 15:55  

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土地整治项目管理职责优化项目管理程序的通知》(鄂土资发[2010]173号),《恩施州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恩施州国土整治项目中介服务摇号抽取中选人暂行办法)的通知》(恩施州国土资发[2014]42号)和《关于明确土地整治项目中介机构选定事宜的通知》(恩施州国土资发[2016]8号)等文件精神,我中心决定对利川市2016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土地清查、土地勘测、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及预算编制承担单位进行遴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遴选项目

利川市汪营镇等5个乡镇2016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土地清查、土地勘测、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及预算编制,其中土地清查由一个单位承担(需同时具备测量和可研备案资质)、土地勘测和可行性研究采取捆绑的方式由同一个单位承担(需同时具备测量和可研备案资质)、规划设计及预算编制由一个单位承担,同一个单位只能承担其中一项。

二、报名条件

报名单位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在湖北省国土资源厅通过登记备案的单位,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被省国土资源厅在有关文件和通报中被列入黑名单的单位不得报名参加本次遴选。

三、报名资料要求

本次遴选采用资格预审,需提交资料如下:

1、书面申请。

2、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联系方式(报名人为被委托人的,被委托人须为项目负责人)。

3、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4、工商营业执照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5、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6、在省国土资源厅备案证明材料。

7、拟派每组项目的参与人员名单、身份证及职称等证书原件,拟派人数不低于3人。

8、相关类似业绩材料(2015年备案单位可不提供)。

9、同时申请土地清查、测量与可研、规划设计的单位须分别提交报名材料。

上述资料同时提供复印件一份,每页须加盖单位公章后胶装1套送至利川市土地整理中心备案,原件在报名时审查后退回,任何一项不符合要求的将视为不合格。

四、相关要求

1、严禁相关单位出借或借用其他备案单位的资质,一经发现查实,取消本次摇号中标资格,并上报省国土资源厅取消其备案资格。

2、申请参加报名的单位对提供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完全责任,一经发现与实际不符,将取消中标资格,并上报省厅取消其备案资格。

3、经遴选确定的中介服务单位必须服从遴选结果,不得以项目投资规模大小、项目区自然及社会经济条件差而不切实履行职能,否则我中心将书面报告州局及省厅予以严厉处罚。

4、遴选结束后,我中心及时将遴选结果在中国利川网予以公告并向州局备案,中标单位应及时按照有关规定与项目建设单位签订合同,切实履行服务职能。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16年3月11日至3月1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双休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利川市国土资源局706室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联系人:廖先生

联系电话:15502750076

六、遴选时间及地点

1、遴选开始时间:2016年3月18日上午10时00分。

2、遴选地点:利川市国土资源局301室

 

                            利川市土地整理中心

                             201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