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利川网讯(记者 牟新 通讯员 牟姗姗 江广)9月6日,利川市公安局都亭派出所对违反出借居民身份证、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的冯某春、冯某汝姐妹俩分别给予了行政处罚。
8月29日,冯某春拿着刚一岁半的儿子冯某德的《出生医学证明》到都亭派出所申请上户。民警详细查阅冯某德《出生医学证明》,发现孩子父亲信息一栏为空。民警在人口信息系统中查询了冯某德的个人信息,发现冯某德已于2015年3月上户,当时《出生医学证明》上的父母亲信息完善,母亲为冯某汝、父亲为冉某立。
一个孩子有两份《出生医学证明》,两个母亲,这个孩子到底是谁的?是不是被拐卖的?又或者是弃婴?民警多留了一个心眼,立即对当事人展开详细调查,并到医院、卫计局调取了相关资料。为彻底查清冯某春与冯某德关系,派出所还要求对两人DNA进行亲子鉴定。
经查实,冯某德是冯某春所生,排除了被拐卖的嫌疑。原来,2014年2月,在外务工的冯某春与男朋友未婚先孕,后来男朋友离开了她,冯某春不忍失去孩子,决定一人将孩子生下抚养。之后,冯某春回到利川,担心孩子以后上不了户,想到自己与妹妹冯某汝面相十分相似,就一直冒用冯某汝的身份信息在生产前后办理了《生育证》和《出生医学证明》,还到派出所将孩子的户口上到妹妹冯某汝名下。今年,妹妹冯某汝要生二胎。于是,冯某春到派出所打算为孩子冯某德重新上户。
经户籍民警详细调查,还原了真相。随后,民警为冯某德办理了户口迁移,恢复了正确的亲子关系。同时,对姐妹俩出借居民身份证、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的违法行为,依法分别给予冯某春、冯某汝罚款500元、2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