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川市2016年度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专项工程中堂项目区大沟片项目公告

09-08 18:1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利川市2016年度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专项工程中堂项目区大沟片项目已由恩施州发改审[2016]10号 、鄂发改投资[2016]48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中央专项资金,项目业主(招标人)为利川市水土保持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共划分为4个标段。

建设内容:利川市2016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专项工程中堂项目区大沟片建设内容为:治理坡耕地223.52h㎡,其中土坎梯田76.14h㎡,石坎梯田62.46h㎡,石坎梯田混凝土压顶1374.12m³,植物离面积84.92h㎡(长度56.61㎞),植物护梗长度56.61㎞。坡面配套水系工程:浆砌石排水沟3.15㎞,100m3蓄水池5口,10m3蓄水池13口,沉沙池15口;田间道路工程:人行道1.06㎞,新修机耕道1.00㎞,整修机耕道0.94㎞。详见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及编号:

第一标段:利川市2016年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专项工程中堂项目区大沟片施工第一标段。

标段编号:LCSPGD/2016SG-1

第二标段:利川市2016年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专项工程中堂项目区大沟片施工第二标段。

标段编号:LCSPGD/2016SG-2

第三标段:利川市2016年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专项工程中堂项目区大沟片工程苗木采购。

标段编号:LCSPGD/2016SG-3

第四标段:利川市2016年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专项工程中堂项目区大沟片施工监理

标段编号:LCSPGD/2016JL-1

2.2建设地点:利川市汪营镇大沟村、林口村

2.3计划工期:6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一标段和第二标段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取得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及拟任本合同工程的项目经理(建造师)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须取得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任本合同工程的项目经理(建造师)必须为取得了水利水电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持有临时执业资格的人员)。外省投标企业须同时出具《外省入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人员登记表》,且参与投标人员须与登记表人员相符;

(4)应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外省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五大员”为其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中录入的人员;

(5)近三年内(自申请截止时间前推36个月,下同)有承接完成至少一个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程项目(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坡耕地水土流失治理、农发水土保持项目、水土保持世行贷款项目、革命老区水土保持项目等)和至少两个其他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的业绩。

(6)公司财务状况良好,信誉度高,近三年无质量问题投诉和合同纠纷案件,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和工程质量事故。

第三标段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包括企业、专业合作社等);

(2)在相关部门取得苗木生产和经营许可;

(3)有自己的苗木生产基地和相应的技术服务能力;

(4)近三年内(自申请截止时间前推36个月,下同)完成至少一个用于生态建设的苗木供应和技术服务项目(水土保持林、经济林类)。

第四标段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资格为独立企业法人,水利水电监理丙级及以上并具备其他相关合格认证的企业投标人。

(2)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取得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证书;

(3)应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外省投标人拟任项目总监、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为其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中录入的人员。

(4)近五年完成至少1个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程和2个其他类似工程施工监理工作。

(5)担任本项目的所有人员不能有在建工程。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4  投标申请人只能选择本次招标项目(坡耕地治理及石漠化治理)中的一个标段进行投标。

3.5以上证明文件均在有效期内

3.6投标申请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需提供本项目所在地或单位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申请人(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经理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投标人于2016年9月2日至2016年9月8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至11:30时,下午14:30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单位介绍信、持报名登记表(见公告后附件,投标人须自行下载、)法人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到原利川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利川市清源大道51号住建局内 )报名,然后携中心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有资格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套(以上所有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到湖北天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利川办事处)购买招标文件。

4.2本项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30日10时00分00秒,地点是原利川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大厅(地址:利川市清源大道51号住建局内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统一在《中国.利川网》(/col/col254/index.html)招标采购栏及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湖北天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利川市水土保持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天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利川市清源大道81号                 地  址:恩施市施州大道153号怡江新城C单元1007室

联系人:    赵大学                            联系人:       胡 伟                   

电  话:  15971775321                         电  话:     13329822308                

 

                       2016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