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措施抓医保征收 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11-14 09:56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党和国家的惠民政策,是贯彻落实统筹城乡发展、提高城乡居民健康、养老保障水平、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重大举措,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居民医疗保险基金的征收是推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前提和保障,尽管征收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困难多,但是市财政局高度重视,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克服畏难情绪,坚定工作信心,认真履行职能职责。要求各财政所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组织领导下,统筹安排,抓住工作重点,搞好上下联系,加强团结协作,发挥基层组织的积极作用,充分调动每一个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为征收工作寻求坚实的组织保障和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一、强化征收措施,做到应收尽收

一是要全面掌握政策,加大宣传力度。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各项政策。同时配合相关部门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突出宣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新政策,以提高农村居民参合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是要健全目标责任制,严格奖惩制度。市财政局成立征收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各乡镇财政所要组建工作专班,制定征收方案,健全目标责任制,分解落实征收任务。财政所所长要亲自抓,副所长要带队具体抓,实行分片包干,任务到组,责任到人,严格目标考核。市财政局将把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征收工作纳入各乡镇财政所年度目标量化考核的重要内容,并严格奖惩兑现。

三是要改进征收方法,做到应收尽收。要坚持征收主体到位,提高服务质量。以方便群众缴费为前提,除设立固定缴费窗口、上门征收外,可以村组为单位,实行集中约时定点收取。具备条件的地方,按原省政府文件规定,可经村民代表大会同意,由村民委员会代收,或者经村民同意由金融机构代收代缴,切实做到应收尽收。杜绝为完成任务而进行垫资缴纳的现象,防止发生新的债务。

四是要严格票据管理,保证票据安全。加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票据的管理。医保基金的征收必须使用全省统一印制的专用收据,不得使用其他票据,更不得白条收取;要建立健全票据管理制度,加强票据的领取、使用、下发、核销等环节的管理,杜绝票据的滥用和毁损,做到顺号使用、票款相符。同时加强安全管理,防止被盗、丢失的现象发生。

五是要加强检查督办,加快征收进度。市财政局要加强督促和指导各乡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征收工作,经常深入乡镇、村组,实行不定期的检查督办,了解掌握征收情况,解决征收工作中的相关问题和困难,并对征收进度进行按旬通报。

二、履行监管职责,保证基金安全

财政部门作为基金的监督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各环节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基金财务管理办法和制度,坚持实行专户管理,严格程序、规范操作,简化流程,确保基金科学合理、高效使用。加强对基金的监督检查工作,严肃财经纪律,防止和纠正违纪违规问题。要求各乡镇征收的农村居民个人缴费,必须及时存入乡镇财政专户,做到日清月结,并按要求及时上解市医保基金财政专户,严禁挤占、截留、挪用。

三、积极筹措资金,确保配套到位

市财政局按照市政府的决策,通过积极组织收入、调整支出结构和其他渠道,将应配套的补助资金和征收经费安排落实到位,全力保障参保居民的切身利益,保证相关部门的征收经费,促进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提前筹划、未雨绸缪,做好明年的资金预算,加大向上争取的力度,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财力保障。

四、加强协调配合,确保任务完成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顺利开展,需要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相关部门的通力协作。财政部门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服务意识,积极主动,恪尽职守,要在乡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安排部署下,加强与卫计、人社、民政、扶贫开发、金融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做好基金征收的相关工作,确保征收任务的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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