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等法律法规和“六城”同创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为优化城区交通环境,缓解交通压力,提升文明城市形象,交警大队二期智能交通建设已建成验收,现将建成路段、通行方式、电警点位、设备启用时间等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建成路段
滨江南路:腾龙大道路口至黄石大桥路段,全段限时停放车辆,禁停时段8:00—21:00。

滨江北路:清源大道路口至公园南路路口路段,全段24小时禁止车辆临时或长时停放。有停车泊位的按车行方向有序停放,禁止逆向或泊位外停放。
西城路:普庵三岔路口至南环路口路段,全段24小时禁止车辆临时或长时停放。
解放西路:前进路路口至民政局大门路段,全段24小时禁止车辆临时或长时停放。
鞍山巷:清江大道路口至安监局大门口路段,边实线之间24小时禁止车辆临时或长时停放。
岩洞湾路:胜利路口至岩洞湾廉租房路段,全段限时停放车辆,禁停时段8:00—21:00。
解放东路:东城路路口至丹桂园路口路段,全段24小时禁止车辆临时或长时停放,实行单向由东向西通行。
欧泰广场旁(红缨幼儿园门前)巷道与金利巷,全段24小时禁止车辆临时或长时停放实行单向通行。

丹桂园路:清江大道路口至解放东路路口路段,全段24小时禁止车辆临时或长时停放。

二
电警点位
以上公告的路段,龙船大道天桥至南门立交桥路段,清江大道天桥至公园路口路段,天平街实验小学后大门至清江大道路口路段,胜利路福利院路口至北门三叉路口路段新增违停抓拍、卡口电警设备,全天候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记录。
三
设备启用时间
公告之日至2017年3月20日,为设备试运行期,3月21日零时起正式投入使用,对记录的交通违法行为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并处罚。
自公告之日起,交警大队将联合城管执法大队对上述路段实行专项治理。治理范围:违法停车、逆向行驶、违法占用车行道和人行道,解放东路和丹桂路乱搭乱建、占道经营等突出违法行为将是治理重点。
特此公告
利川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7年3月9日
来源:利川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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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周 洵 审核:吴向海 审签:傅小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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