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资打假取战果,团堡农业新形象--团堡镇3·15活动侧记

03-16 16:50  

【市农业局  黄勇  张淞】

为全面贯和切落实中央、省、州、市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 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全市农业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团堡镇农业服务中心组织工作专班,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制定打假实施方案,报镇政府审批。

315日,团堡镇农业服务中心联合工商、食药、农业、畜牧兽医等部门开展“2017团堡镇农资打假保春耕专项治理行动”

启动仪式上,共发放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机安全宣传资料600余份。仪式结束后,市农业执法大队在团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人员的带领下,一行9人对全镇11家农资门市进行了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重点查处以下几方面:

一、种子:生产经营假劣种子,套牌侵权,无证生产经营,未审先推,标签和使用说明不规范,经营不备案,不按规定建立、 保存经营档案等违法行为

二、农药:贯切落实《恩施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创新农药管理机制保障农产品质量及生态安全的意见》(恩施州政办发〔201660)文件精神,重点查处无证生产经营,假冒、伪造或者转让农药登记证(或者登记证号、生产许可证、生产批准文件、生产许可证号、生产批准文件号) ,生产经营假劣农药,经营国家禁用农药,违法销售剧毒、高毒农药,不实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不建立购销台账,不履行使用告知义务等违法行为

三、肥料:重点查处复混肥料、有机肥料、水溶肥料、秸杆腐熟剂等产品中有效成分不足、未经登记、一证多用、假冒伪造登记证、 肥料产品标称具有农药功能, 配方肥产品有效成分不足、 标签标注与登记证标注内容不符、 生产销售假冒配方肥, 包装上未附标签、 标签残缺不清或者擅自修改标签内容等违法行为。

在金龟村,专项行动组发现一家极不配合执法的无证经营户。经过现场取证,专项行动组当场进行了查处,对该农资经营户作出了人性化的处罚:一是责令其立即停止经营;二是收缴农药一件;三是告知其办证流程,按照相关程序办理农药经营许可证,取得农药经营条件后,方可继续经营农药。

 通过此次农资打假的专项治理行动,团堡农业在打假护春耕活动中取得了辉煌的战果,使农民群众质量安全意识和维权能力进一步增强,农资市场秩序明显好转,不正之风,抗拒执法行为得到明显改善,为今后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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