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出台住房公积金“黄金七条”

06-13 15:37  

发表时间:2016-06-13 07:41        来源:三峡宜昌网-三峡商报        进入数字报

 

在宜昌,灵活就业人员可以自主缴存住房公积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家庭,也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由60万元提高到80万元……近日,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支持住房消费和改善民生的作用,宜昌市政府办下发《关于调整和完善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这意味着宜昌住房公积金“黄金七条”正式出炉,也象征着一份符合民情贴近民意的“惠民大餐”再次被端上宜昌市民的餐桌。

  ■扩大覆盖面

灵活就业人员

可自主缴存公积金

享有提取、贷款等权益

据了解,新政在全国首次扩大公积金的覆盖面,允许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个人自主缴存住房公积金,并享有相关的贷款权益。宜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刘昌贵介绍,灵活就业人员只要提供本市户口簿或户籍证明、缴纳社会保险凭证、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等三类材料任意之一,即可在公积金归集窗口开设公积金个人账户,并享受与单位缴存职工同样的公积金提取、贷款等权利。

需要注意的是,因信息系统变更、办事程序调整等需要,2016年7月1日后,灵活就业人员才可以在公积金中心办理缴存登记等各项业务。

此外,为确保职工享有的公积金权益,住房公积金中心还将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包括劳务派遣、保安、“三支一扶”等人员)全部纳入公积金缴存范围。对于单位仍不给上述人员缴存公积金的,市公积金中心将根据《通知》要求及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之规定,责令其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放宽贷款条件

取消购房套数限制

最低首付比例为20%

“只要缴存职工结清了前期购房的公积金贷款,在购买第三套或以上住房时,就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刘昌贵主任介绍,新政将放宽公积金贷款条件,取消购房套数限制。同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按20%执行。“过去,购买首套房首付款比例为20%,有其他未结清购房贷款的首付款为30%。现在,只要申请公积金贷款购房,首付款比例均执行20%。”

此外,新政还放宽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条件,由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6个月)以上调整为3个月(含3个月)以上。对于之前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一次性补齐3个月的住房公积金后,也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在二手房贷款方面,新政取消二手房20年房龄限制,这意味着今后缴存职工购买二手房申请贷款房龄门槛取消,缴存职工可以根据二手房房屋价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提醒市民注意的是,贷款额度不是由买卖双方成交价格决定,而是由借款人联系市公积金中心准入的评估公司对其所购住房价值进行评估,市公积金中心再根据合同价和评估结果取低值核定借款人的可贷额度。

  ■增加公积金贷款额度

由60万元提至80万元

据悉,新政再次提高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过去,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许多借款人不得不采用组合贷款的方式购买住房,增加了贷款成本。而现在贷款额度提高到80万元,将更大限度满足群众的贷款需求,降低贷款成本。”刘昌贵主任解释道。

刘主任介绍,新政将公积金贷款系数(即贷款家庭月还款额与月收入比)由45%调整为60%,这意味着缴存职工的可贷款额度将大幅度提高。根据公积金可贷款额度的核算方式:公积金可贷款额度=所有借款人月收入合计×贷款系数×12×贷款期限。例如,一位月收入3000元的缴存者申请公积金贷款,贷款期限为30年时,过去可贷款额度为48.6万元,而现在系数调整后,可贷款额度为64.8万元,将多贷款 16.2万元。

同时,公积金贷款主借款人的可贷款年龄上限由之前的男性65岁、女性60岁统一延长至65周岁。

据了解,本次公积金政策调整力度之大、涉及范围之广前所未有。为防控贷款风险,市住房公积金将个人公积金缴存使用信息分别纳入银行征信系统和全市社会信用体系,依法严查公积金骗提骗贷行为,严重的还将追究法律责任。同时,设立灵活就业人员住房贷款风险防范专项资金,有效防范和控制公积金贷款风险。

  ■完善便民服务

二手房贷款

今年可网上办理

我市目前已实现了公积金查询、单位业务、离退休提取、期房个人贷款自助申请等网上办理。今年市公积金中心还将新增二手房网上自助办理,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

5月30日前,已办理贷款登记等待放款需增加贷款额度和变更贷款年限的客户,主借款申请人可持本人身份证到中心一马路营业部办理贷款登记撤销手续,执行新的贷款政策。

此外,为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在期房公积金贷款方面,将期房公积金贷款由凭不动产抵押登记(证书)发放,调整为凭不动产抵押登记受理单发放;将期房公积金贷款保证金由项目抵押全部回证一次性退还调整为分期分批退还;将现房公积金贷款保证金由凭不动产抵押登记证书退还,调整为凭不动产抵押登记受理单退还。

“黄金七条”出台后,缴存者可就近选择到中国工商银行三峡分行营业部、中国农业银行三峡葛洲坝支行、中国银行三峡分行营业部、中国建设银行宜昌长江支行、交通银行宜昌分行营业部、湖北银行宜昌南湖支行、湖北三峡农村商业银行葛洲坝支行等7个网点办理贷款登记。从2016年6月20日起,中心一马路营业部不再受理公积金贷款预约、登记业务,由以上商业银行网点办理(公积金组合贷款业务暂由建行宜昌长江支行网点办理)。

(记者 李玉娴 通讯员 宋扬 乔秀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