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利川网讯(通讯员李浩然 易敏)6月17日,利川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群众举报,称忠路镇有人在展销会现场加工销售掺假掺杂菜籽油,执法人员迅速赶到现场检查,发现重庆某公司正在用购进的“香美佳”牌四级浸出菜籽油掺入到现榨的菜籽油中冒充压榨菜籽油销售,欺骗消费者。该公司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当日,该局批准立案调查。6月23日调查终结。
经调查,6月13日,重庆某公司在忠路镇举办“2016年春夏商品展销会”活动。在商品展销会期间,当事人将购进的“香美佳”牌四级浸出菜籽油,通过隐藏在地毯里的电机泵沿着埋在地下的塑料管抽到现榨菜籽油压榨机里,按1:1的比例与现榨的菜籽油混合后,冒充压榨菜籽油现场销售,以此欺骗消费者。截止案发时,当事人共加工掺假菜籽油300公斤,以18元/公斤的价格销售200公斤,库存100公斤,货值金额5400元。案发后当事人已将销售的掺假菜籽油全部召回。食药监局没收了其掺假的菜籽油300公斤和违法生产加工设备1套,并处罚款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