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技能提升补贴的通知

09-06 15:45  

根据《湖北省失业保险支持企业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办法》的通知,凡2017年1月1日起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并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以上的请到就业局一楼五号窗口申报技能提升补贴。

利川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

2017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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