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利川网讯(通讯员 唐尉)7月8日,笔者从市工商部门获悉,该局从7月3日至8月31日,集中对全市范围内的广告经营主体进行清理整治,从源头治理广告违法行为。
整治范围覆盖全市
本次集中清理整治将对全市范围内从事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等经营活动的各类广告经营主体开展实地大排查,由该局主管广告的业务机构牵头,全市12个工商所(站)联动,检查排查覆盖全市14个乡镇(街道)。
主体资格和履行制度是重点
从事户外广告经营活动需要到工商部门办理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的《营业执照》,已办理《营业执照》的广告经营者不能擅自变更经营场所、负责人等需要工商部门核准的登记事项。同时,从事广告经营活动要依照《广告法》的规定,履行承接登记、广告审核、广告档案、广告合同等制度,在经营活动中,广告经营者为客户办理广告业务需要查验客户广告样稿、广告合同等证明资料,并建立规范的客户档案。主体资格是否合法、是否履行法定制度条款是本次清理整治的重点。
小问题教育,大问题将立案处罚
“清理整治是方式,规范行为才是目的。”据该局商广股执法人员介绍,在本次集中整治过程中,将按照“不落一户”的标准开展实地排查,发现违法行为轻微、社会影响很小的,将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引导;对无照从事经营活动、擅自变更登记事项、不履行法定制度条款等严重违法行为,将依据《公司法》《广告法》《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立案调查、依法严肃查处。
怎样合法从事广告经营活动
合法经营,提高广告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懂法守法意识是关键。在从事广告活动前,经营者应当到所在辖区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在经营活动中,不得擅自变更有关部门的登记事项;从事广告设计、制作、发布、代理等经营活动时,要依法守法,“法有禁止不可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