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要多举措改善人居环境

01-12 09:04   恩施日报  

不知不觉间,人们发现一些州内乡村新楼房悄然多了起来,路边林间,处处“山外青山楼外楼”。然而,一些不和谐的元素也让人忧虑,那就是农村人居环境不如人意,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增多并且无序堆放和滥排,已渐成公害,甚至影响到村民饮用水的安全。

“垃圾靠风刮,污水靠蒸发”是农村许多地方环境治理现状。乡村人居环境差是农民生活质量的主要短板之一,不把乡村人居环境治理好,农民的生活质量很难提高。

近年来,我国不断推进农村的环境整治,包括生态示范点、绿色发展、美丽乡村建设和一系列环境整治行动,但是,更多的是针对一部分村庄,没有全面铺开,要实现环境的整体改善,需要更大覆盖面的行动。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目标,有利于整治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村庄、提升农村宜居水平,满足村民生活需要。对此,笔者以为,乡村振兴要从以下几方面发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

提高认识,强化改善人居环境工作。要充分认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有关工作的组织领导,把工作落细落小落实。有关部门要有机构负责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乡镇人民政府及其村(社区)组织要有专人负责协调工作,保证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规划先行,实事求是编制村庄规划。依据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加快编制村庄建设规划。村庄规划要符合农村实际,满足村民需求。规划内容要明确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饮用水源地保护等环境保护项目的实施方案,提出加强村庄风貌管控要求,合理区分生产生活区域,统筹生产生活项目建设。根据村庄人居环境现状,规划编制要兼顾中长期发展需要,分类确定整治重点,分步实施。以环境整治项目为重点,全面提升人居环境质量。

完善机制,建立多元化投融资机制,拓宽村庄污染物治理资金的筹措渠道。农村污染治理投入需求较大而财政保障不足,一些地方存在污染治理设施建设不充分,或者建成后运行维护资金未落实、运行管护人员不足等问题,导致部分设施不能正常运行,影响农村环境整治成效。为此,亟须建立健全资金投入保障机制,推动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向农村倾斜。要以县级为主加强涉农资金整合,统筹安排、形成合力。同时,制定税收、金融、土地等优惠政策,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垃圾污染治理设施建设。

因地制宜,补齐农村污染治理短板。推行县域农村垃圾和污水治理的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经济发达、交通便利的地方,可采用“城乡一体化”治理模式;在偏远地区,要探索适合分散、小型的垃圾、污水收集、处理模式。离城镇较远且人口较多的村庄,可建设村级垃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人口较少的村庄可建设户用污染物处理设施。推进非规模化畜禽粪便综合治理与利用,推动农村家庭改厕,全面实施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任务。统筹利用闲置土地、现有房屋及设施等,改造、建设村庄公共活动场所。让村民在整洁村庄里美好生活。

引导治理农村环境污染,还要充分利用网络、电视、报纸、黑板报等手段和方式开展多层次宣传教育,强化“垃圾处理,人人有责;分类投放,从我做起”的理念,加强对群众的宣传教育引导;同时探索“积分兑换”“绿色账户”等激励方式引导民众参与,并将垃圾处理知识教育纳入中小学课程,通过开展“小手拉大手”等主题活动,扩大社会教育面,培养好习惯,构建共建共享的治理体系。

责任编辑:谭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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