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恩施州开展环保督察

04-16 09:31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省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近日进驻恩施州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工作。4月14日,省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恩施州工作动员汇报会在恩施州召开,省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组长杨有旺、副组长游爱宁就做好督察工作分别作了讲话,州委书记柯俊作了汇报和动员讲话,会议由州委副书记、州长刘芳震主持。

  杨有旺指出,要充分认识开展环境保护督察的重大意义。环境保护督察是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一项重大制度安排。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要求将环境保护督察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强化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开展省级环境保护督察,是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环保决策部署落地、建设生态强省的关键一招,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升人民生活质量的亮剑之举,也是推进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的重要抓手。

  杨有旺要求,要坚决落实环境保护督察的安排部署。督察工作将坚持问题导向,重点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指示精神,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文件的贯彻落实和执行情况,重点盯住省委、省政府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突出环境问题及其处理情况;重点检查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环境质量呈现恶化趋势的区域流域及其整治情况;重点了解生态省及环境保护重点任务推进情况;重点督办人民群众反映的身边环境问题的立行立改情况;重点督察地方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环保不作为、乱作为情况;重点推动地方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严肃问责等工作机制。督察结果作为对被督察地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领导干部任免的重要依据。

  杨有旺强调,要严格遵守督察纪律和工作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是环保督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要统筹谋划、靠前指挥。相关地方要自觉履行好属地责任,全力支持、积极配合省级环保督察工作。

  柯俊指出,省第四环保督察组到我州开展环境保护督查,既是对我州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的“大考”,也是对我州生态文明建设成效的“检阅”。全州上下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打好三大攻坚战”的总体部署,严格按照本次环保督察的要求,查漏补缺,立行立改,确保全州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更大成效。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坚决服从安排,全力支持配合督察工作,为督察组全面客观了解掌握情况创造条件。要立查立改、即知即改,对查找出的问题,不推诿回避、照单全收;对督察组交办件,细化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分层分类细化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办理时限。要落实责任,传导压力,落实环境保护“一岗双责”要求,完善细化追责问责工作台账,建立通报制度,实行建账管理,对账销号;纪检监察机关要从严从实从快开展监督执纪问责,确保环保问题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会上,督察组副组长游爱宁从认真做好配合、坚持边督边改、强化信息公开、提供必要保障等四个方面,就恩施州做好督察配合保障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省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成员,恩施州党政主要领导及班子其他领导成员出席了会议,恩施州人大和政协主要领导,恩施州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主要负责人,恩施州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列席了会议,各县市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成员以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等通过视频会议的形式列席了会议。

  根据《湖北省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要求,湖北省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定于2018年4月14日至5月6日对恩施州开展环境保护督察。期间,督察组将公开受理有关环境保护及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并接受群众对督察工作的监督。举报电话:0718-8269693(早08:00-晚20:00);投诉信箱:恩施市施州大道58号邮政支行营业大厅恩施州58号信箱,邮编:445000。

  来源:恩施州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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