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川市分散安置贫困户紧扣“一二三四”不走调

07-21 09:08  

利川市坚持“宜集中则集中、宜分散则分散”的原则,采取“多点小集中”的思路,按照“一二三四”的工作思路有序推进分散安置。

坚持一个前提。利川市坚持因村因户施策,在安置方式选择上,积极引导集中安置,同时根据当地自然地理条件,在充分尊重贫困户意愿的前提下,科学有序实施分散安置。

强化两个坚持。一是坚持实行政府主导,确保易地扶贫搬迁政策落地落实。二是坚持发挥贫困户的主体作用,切实让搬迁贫困户参与到搬迁安置房建设中来。督促施工方吸纳具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参与自家住房建设,实现了搬迁贫困户既得房屋又得收入,确保搬迁贫困户是安置房建设的参与者;在实行工程监理的同时,让搬迁贫困户参与工程质量监督,确保搬迁贫困户是安置房建设的监督者;搬迁安置房建成后,搬迁贫困户入住自己全程参与的放心房、舒心房,确保搬迁贫困户是易地扶贫搬迁政策的受益者。

严守三个程序。一是公开遴选建房施工企业。以相对邻近的分散安置户进行打捆,在核算建房成本的前提下,以竞争性谈判等方式公开遴选施工队。二是签订四方协议建房。乡镇政府(委派驻村工作队全程参与)、施工企业、村委会、搬迁贫困户四方协议,明确各方在建房过程中的责任义务。三是落实验收交房手续。分散安置房建成后,由乡镇人民政府牵头组织相关单位以及施工企业、村委会、村民代表、搬迁贫困户对新建搬迁安置房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并各方签字确认后交房给搬迁贫困户。

落实四个统筹。一是统筹产业发展。注重对分散安置户的产业谋划和帮扶,驻村工作队制定详实的脱贫“户方案”,确保分散安置户有增收门路。二是统筹公共服务。尽量向通路、通水、通电、通光纤等基础设施较好的地方布点,向村委会、学校、卫生室等公共服务相对较好的地方靠拢。三是统筹安置推进。在前期充分论证、科学选址的前提下,在推进搬迁安置房建设的同时,逐一对照脱贫路径、公共服务等配套政策和措施,针对性的实行补短板,确保搬迁贫困户入住搬迁安置房后,收入有提高,条件有改善。四是统筹分集结合。坚持因地制宜,实行分散安置与集中安置相结合,以分散安置为“点”,集中安置为“面”,注重点面结合,统筹推进易地扶贫搬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