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我选湖北”计划大力促进大学生在鄂就业创业的意见》(鄂办发〔2017〕7号)精神,按照恩施州人社函【2017】】288号和利就才发【2017】9号文件相关要求,积极引导和吸纳大学生了解利川、热爱利川、奉献利川,鼓励更多大学毕业生在利川创新创业,现结合我市实际,就有关实习实训事宜公告如下:
1实习实训对象
在校就读的大学生(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2实习实训单位
有吸纳大学生实习实训需求和意愿的市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社会组织,建议有条件的单位应提供食宿。
3实习实训期限及补贴标准
补贴期限:在我市实习实训的大学生按不同学历层次分别给予实习实训补贴,10-20天,按半个月计算,20天以上,按一个月计算,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为每个实习实训的大学生购买意外伤害险。
补贴标准:大专生1000元/月、本科生1200元/月、研究生1500/月、博士2000元/月,每年累计不超过三个月。贫困家庭大学生实习实训期每次最多不超过3个月,每年不超过2次,须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扶贫手册复印件或扶贫办出具的证明)。
4实习实训管理
1、大学生实习实训期间的管理和安全由所在实习单位负责,申报实习实训补贴资料必须由实习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行政印章(在二级单位实习的应由主管局签字盖章)。
2、大学生实习实训期间,利川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将不定期组织抽查,弄虚作假的不予发放补贴。
5实习实训申报补贴申报程序
前期报备:吸纳大学生实习实训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在实习生到岗3天内须向市就业局提交如下报备资料:
1、提交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行政用章;
3、大学生实习实训报到登记表》(附件4)的电子表格(保存到U盘)
大学生实习实训期满后申报补贴所需资料:
1、《2018年申报实习补贴资金承诺书》(附件1)1份;
2、《大学生实习实训个人申报表》(附件2)1份;
3、《大学生实习实训补贴汇总表》(附件3)1份;
4、《大学生实习实训情况统计表》(附件4)电子版;
5、 《大学生实习实训协议》(附件5)1份;
6、 考勤表(附件6)1份;
7、实习实训大学生的身份证、实习实训大学生本人户头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卡复印件、学信网的学历查询证明(复印在一张A4 纸上)1份。
由用人单位在大学生实习实训结束时,统一将上述资料报送至市就才局人才服务股,经初审后报市人社局和市财政局复审,公布无异议后由市人社局会计核算中心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实习实训大学生个人银行账户。
地址:利川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公园路13号)1楼7号窗口
咨询电话:
0718—7282688/7263348
(请点击下方阅读原文下载表格)
编辑|周洵 审核|吴向海 审签|傅小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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