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正常退休和提前退休的条件

09-20 16:45  

来源:湖北12333

正常退休

企业工作人员:达到国家法定正常退休年龄,即男年满60周岁,申报退休时从事生产、操作岗的女职工年满50周岁,申报退休时从事管理、技术岗位工作的女职工年满55周岁,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龄达到男60岁,女干部55岁、女工人50岁,连续工龄(含折算工龄,下同)满10年的应当退休。

提前退休

企业工作人员:

(1)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

(2)原在国有、集体企业工作期间,男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45周岁,曾从事过国家规定的可以提前退休的特殊工种,并达到规定年限,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

机关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人自愿提出申请,经任免机关批准,可以提前退休:

(1)工作年限满三十年的;

(2)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足五年,且工作年限满二十年的;

(3)符合国家规定的可以提前退休的其他情形的。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病退休:

(1)因公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伤1-4级);

(2)因病或非因工不能坚持正常工作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评定)的,男50岁,女45岁,连续工龄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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