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2018年全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充分利用国家补贴政策引导全镇农业机械化的均衡发展,忠路镇农业服务中心拟将进一步规范2018年后期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并将农机补贴政策和补贴资金使用情况宣传到经销商、重点村和购机农户,确保政策公开、公平,对违规办理农机购置补贴的将按程序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针对2018年全市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总规模和目前忠路镇补贴资金的使用情况,忠路农业及时将后期需要的补贴资金上报给利川市农业局农机化股,争取让更多的购机农户及时享受到补贴优惠政策。在补贴资金分配的方案和补贴程序上,严格按照资金规模制定方案,合理确定补贴机具种类、结构等,并确保本年度补贴资金全部补贴到购机对象;在补贴过程中,注重程序规范和全程监督,切实做到阳光操作,一律实行资金限额内“先购后补”操作方式。补贴对象在确定的补贴机具和销售商范围内,自主选择机具生产企业和产品,自主选择销售商。按照“先到先补、资金用完为止”的原则实施。并将补贴剩余资金每日对外公布,每天按申报优先顺序进行办理,若出现申请补贴农户较多而补贴资金不足时,在公平、公开、公正的基础上,采用抽签的方式确定补贴对象。
另外,忠路镇农业服务中心积极做好预登记工作安排,对今年未享受补贴的对象先予登记。如果其产品在2019年仍在补贴范围内,按利农(2018)15号文件关于补贴对象规定:受上年度补贴资金规模或办理手续时间所限未享受补贴的购机者下年度优先补贴(其机具必须还在补贴范围内且在湖北省农机补贴系统中能查到,其补贴标准按现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