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12333
惠民政策进万家
一、设立依据
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23号);
2、《湖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鄂人社发〔2015〕37号)。
二、受理条件
1、申请人户籍已迁入本地;
2、申请人在转出地为正常参保缴费状态;
3、禁止性要求:申请人在转出地已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三、申请材料
1.《湖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申请表》(原件1份);
2.《湖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原件1份)。
四、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五、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服务。
六、办事流程
符合办理条件的,户籍所在地县(市、区)经办机构直接办理;不符合办理条件的,经办机构告知理由。
七、联系方式
窗口办理地址: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
咨询电话: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