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川忠路农业: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传活动

11-29 09:18   陈杰, 罗克万

为切实保障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营造广大农民关心、支持、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不断提高全镇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近日来,忠路镇农业服务中心积极行动,组织人员在全镇广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通过现场咨询、发放宣传手册等形式,介绍农业标准化生产、安全优质农产品认证、标识和农产品消费安全知识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以下简称《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于2016年4月29日已由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6年年11月1日起施行。该法填补了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空白,从我国农业生产的实际出发,针对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主要环节和关键点,确立了政府统一领导、农业主管部门依法监管和其他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制、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强制实施制度、农产品产地管理制度、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制度、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分析、评估制度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信息发布制度、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乱纪行为的责任追究制度等八项制度。

活动紧紧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主题,重点宣传国家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工作人员向广大农产品生产者、消费者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解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同时对科学用药、真假农药鉴别、绿色防控等相关技术知识进行现场解答。

通过活动的开展,净化了农资经营市场环境,使广大群众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有了进一步了解。本次活动共计发放各类宣传单500余份,现场解答疑问300余人次。下一步,忠路农业将继续以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市工作为契机,在全镇范围内全方位、多视角、高频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着力增强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的第一责任人意识和守法意识,营造人人关心、人人维护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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