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和单位发生了劳动争议怎么办?

12-14 11:23  

湖北12333

哪些情况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主席令2007年第80号)第二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下列劳动争议,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应该向哪里申请劳动仲裁?

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主席令2007年第80号)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是多长?

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主席令2007年第80号)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如何知道劳动仲裁申请是否受理?

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主席令2007年第80号)第二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对仲裁裁决不服怎么办?

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主席令2007年第80号)第四十八条规定,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七条 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1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注:本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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