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天地宽 砥砺奋进再出发 ——湖北人社工作走笔

12-21 15:36  

发布时间: 2018-12-20  稿件来源:湖北日报      

    湖北,一片孕育梦想、实现梦想的热土。

    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全省人社系统始终与时代同行。

    40年沧海桑田,40年波澜壮阔。

    从人社系统视角,感悟时代巨变。一个个饱含时代温度的人生故事,让这40年显得格外细微动人。

    程锋,孝感大悟县刘集镇店岗村人。他曾是村里屈指可数的“留守”年轻人,上有生病的母亲和聋哑大伯需要照顾,下有两个小孩嗷嗷待哺。今年3月份,就业扶贫将工作送到家门口,他去碰碰运气,最后签约富士康,做仓库管理员,每个月4000多元工资,还有“五险一金”。

    李玲玲,武汉美钰人生珠宝、湖北楚慈菩提文化有限公司董事长。她是“中国大学生创业第一人”,从华中科技大学毕业后,她始终坚守梦想,搭乘中国加入WTO的快车,创业之路越走越宽。

    吴杰,湖北东风汽车技师学院教师。两年前,他还是东风商用车4S店的员工,一纸世界技能大赛的参赛通知,改变人生轨迹。他不断“冲关”,成为代表我国参加世界技能大赛重型车辆维修项目竞赛的第一人。现在,他作为世赛教练,带领更多年轻人感悟技能成才之旅。

    宏大的历史叙事中,普通人的命运是时代的风向标。

    从“外出打工潮”到“返乡就业创业潮”,从“端紧铁饭碗”到“自己找饭碗”,从零起步到织牢全世界覆盖人群最多的社会保障网……“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

    人有恒业,方有恒心——

    2017年末,全省就业人员近3700万人,比1978年的1910万人翻了近一番。城镇新增就业自2003年建立统计制度以来,累计新增1150万人,年均达到76万人左右。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城镇新增就业再上新台阶,连续6年保持在80万人以上。2015年我省城镇就业人数首次超过乡村,城乡就业格局发生历史性转折。

    把不断做大的“蛋糕”分好——

    上世纪90年代,我国社会保障开始由原来的“单位保障”向“社会保障”转变。进入本世纪,社会保险改革进入加速期,社会保险制度建设蹄疾步稳。

    全省五大险种中,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覆盖全体公民,工伤、失业、生育保险覆盖职业人群;参保对象从国有、集体企业逐步扩大到非公有制企业、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未就业居民,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更打破单位所有制界限,打破人员身份和地域限制,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打破了城乡居民身份限制。截至2018年11月底,全省持社保卡人数达到5458万人,覆盖92.75%的常住人口。

    创新驱动发展,人才强省护航——

    激发每个细胞活力,我省持续推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创新技能人才评价方式,加大高技能人才激励力度,激发事业单位活力,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构建人才服务体系…… 截至2017年底,全省专业技术人员388万名,其中高级职称35万人、中级职称160万人,中高级职称人才占比50%。全省技能劳动者总量871万人,高技能人才263万人,占比30%。“改革发展搞得成功不成功,最终的判断标准是人民是不是共同享受到了改革发展成果。”共产主义的宏伟构想,正是为了“每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

    40年,既是国的40年,也是家的40年,更是每个人的40年。

    时光有我,获得感催人奋进;

    眺望未来,改革创新步履铿锵。

    使人人都能获得公平机会和展示舞台——

    省人社厅将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统筹推动重点群体就业,推进职业培训制度改革,构建更加和谐的劳动关系,加强和改善全方位就业服务,实现就业与发展的良性互动。

    使人人都能在社会保障网中感受公平——

    省人社厅将大力推动“湖北社保共享计划”,完善社会保险基本制度,促进人人享受社会保障,对接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需求,搭建优质高效的服务平台,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省人民。

    使人人都能享受“互联网+放管服”改革成效——

    省人社厅将继续紧紧抓住“一网覆盖,一次办好”改革的契机,按照“互联网+人社”2020行动计划的部署要求,重点突出“一卡、一网、一库、一号、一平台”建设,奋力谱写人社信息化建设新篇章。

    ●就业格局深刻变革

    从“就业找市长”到“就业找市场”

    就业总量持续增长

    2017年末全省就业人员近3700万人,比1978年的1910万人翻了近一番。

    2016年以来,累计帮扶48万多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实现就业增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全省钢铁、煤炭等行业去产能职工得到妥善安置;高校毕业生人数自2011年以来保持在每年40多万人的历史峰值区间,年底总体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0%以上的较高水平。

    近年来,全省城镇登记失业率在2.6%左右,低于控制目标,持续处于低位水平。

    就业结构不断优化

    从产业结构看,第三产业对就业的贡献率已经超出了第二产业,成为吸纳就业的主体,就业人数由1978年的170.8万人增至2017年的1510万人,规模增长了近9倍。

    从城乡结构看,城镇就业人员规模不断扩大,由1978年的458万人增至2017年的2117万人,占全部就业人员的比重由24%上升至59%。

    2017年全省农村劳动力转移总规模达到1095万人,成为现代化建设生力军。

    就业体制实现根本变革

    1994年劳动法颁布和劳动合同制全面实行,“不找市长找市场”的就业观念逐步深入人心。我省2010年颁布实施《湖北省就业促进条例》,是我省第一部促进就业地方法规。

    就业政策不断迭代升级

    对劳动者,提供小额担保贷款、贷款贴息、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创业扶持补助、税收优惠和收费减免等政策。

    对用人单位,提供吸纳就业社保补贴、岗位补贴、见习补贴和税费减免等政策。

    对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通过职业培训补贴、技能鉴定补贴、就业创业服务补助等政策。

    ●择天下英才而用之

    让各类人才智慧竞相迸发 

    我省高标准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

    《关于深化人才引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推动创新驱动发展的若干意见》《实施“我选湖北”计划大力促进大学生在鄂就业创业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实施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建设技能强省的若干意见》《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意见》等。

    推进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

    全省共选拔高层次人才工程人选6109人,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04人、国务院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2818人;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2505人、享受省政府专项津贴人员2279人。

    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全省共10人获中华技能大奖、71人荣获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省政府表彰湖北省技能大师共39名、技术能手210人,公布了三届首席技师名单共300人。

    每两年评选10名“湖北工匠”,由省政府表彰并奖励每人50万元。对世界技能大赛获奖者,相关教练、专家、基地予以奖励。

    构建市场化人力资源服务体系

    大力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着力提升人力资源服务供给水平,更好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截至目前,全省已经开园和在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8家,筹建2家,培育人力资源服务机构1190家。

    市场已成为就业创业和人才创新主渠道。2017年全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1345万人次和33万家企业提供人力资源服务,举办各类招聘会1.1 万场次,帮助实现就业和流动人数532万人次。

    ●体现制度的优越性

    多层次社保体系不断完善

    进入新世纪,社会保险改革进入加速期

    2004年1月,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施行。工伤保险覆盖范围逐步扩大,我省相继出台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和标准,工伤保险制度体系初步形成。

    2006年我省完善企业养老保险制度,统一个人账户规模,调整养老金计发办法。

    2003年我省启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2007年我省启动城镇居民医保试点,2008年实现了全省城乡居民全覆盖。

    2009年我省启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2011年6月国家部署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第一批试点。

    2013年开始我省建立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

    2016年我省开始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保障能力不断提升

    2017年底,全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1546.6万人。

    2017年,全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已参保2260.1万人,全省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总人数达5625.19万人。

    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2005年至2018年实现“十四连调”。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从55元提升至103元,比2013年增长了近一倍。

    2017年全省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待遇支出达到530亿元,是2011年的2.5倍。

    工伤保险定期调整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等长期待遇,住院伙食补助费,跨统筹地区就医的交通、食宿费,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均被纳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最低工资的70%提高至85%,并随最低工资标准同步调整,目前全省月标准最高达到每人1488元。

    ●“互联网+人社”长足发展

    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路

    “一网办”

    截至2018年11月底,省本级97个政务服务事项全部实现在湖北政务服务网上办理,其中“马上办”事项39个,“一次办”事项92个,6个高频事项接入“鄂汇办”APP办理。

    我省2011年开通12333电话咨询服务号码,建成“一地呼入、全省咨询”的12333电话咨询服务系统。全省有咨询员143名,截至目前,全省累计人工话务量909万人次,为群众转办处理咨询投诉5716件。

    “一卡通”

    截至11月底,全省持卡人数达到5458万人,覆盖92.75%的常住人口,社会保障卡已覆盖城乡居民、城镇职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学生以及失业人员等。

    2017年9月1日,我省在武汉市成功首发了全国第一张第三代社保卡。

    社会保障卡在人社领域102项业务中得到广泛应用,特别是在身份认证、社保费征收、社保待遇发放、就医结算(包括跨省和省内就医)、信息查询等方面全面应用,部分地区还拓展到工资发放、政策性补贴发放等业务领域。

    “一库集”

    截至目前,全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信息系统管理参保1440万人,企业职工医疗保险信息系统管理参保1055万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信息系统管理参保2486万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信息系统管理参保4958万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信息系统管理参保176万人。

    完成了跨省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平台的对接和改造,全省已有213家医疗机构接入部异地就医结算平台。

    开通了“湖北公共招聘网”,所有市州和县(市、区)就业经办机构全面使用该系统。

    开发了大学生创业就业项目申报平台,已投入使用。

    ●体制机制日益完善

    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

    劳动合同集体合同覆盖范围扩大

    改革开放以来,全省劳动用工制度经历了从计划用工向市场用工、从固定用工制到劳动合同制的根本转变。

    近年来,全省各地积极开展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三年行动计划、小企业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专项行动、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春暖行动”,以及《劳动合同法》普法宣传和执法检查,启动实施劳动用工备案制度,督促企业特别是非公有制中小企业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

    2017年,全省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0%以上,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持续提高。

    2011年,湖北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印发《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标准》,被中华全国总工会誉为“湖北经验”。

    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不断深化

    1995年,全省开始实行企业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截至目前,全省已10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从1999年起,全省9次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

    1978年,全省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581元,2017年,全省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55903元,是1978年的96.22倍,年均增长12.4%。

    调解仲裁工作彰显新作为

    1987年劳动仲裁制度恢复以后,调解仲裁在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上发挥了积极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共受理仲裁案件245930件,涉及劳动者284682人,涉案金额424243.25万元,年均结案率达到93.7%。

    劳动保障监察开创新局面

    2011年至2017年度,全省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共主动检查用人单位60.2万户

次,查处各类劳动保障违法案件13万件,有效处置突发事件4600件,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结案率从96%提升到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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