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12333
湖北省已启动全省各系列(专业)职称申报评审条件标准修订工作,各专业评委会结合本专业实际,聘请业内专家起草修订。预计部分系列(专业)的评审条件2019年陆续修订到位。届时,不同专业领域,对论文的要求将进一步明确。
各系列(专业)评审条件在修订中会重点把握以下原则:
▶ 坚持德才兼备。把品德作为人才评价的首要内容,从严治理弄虚作假和学术不端行为。
▶ 坚持科学分类。结合不同岗位、不同职业特点,分类建立健全涵盖品德、知识、能力、业绩和贡献等要素。
▶ 丰富评价方式。建立以同行专家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坚持专业技术人员水平能力测试,通过笔试、个人述职、面试答辩、实践操作等多种方式,提高针对性和科学性。
▶ 向基层一线倾斜。
截至2018年底,我省已修订(制定)并正在试行新的图书信息、工艺美术、高级舞台技师、正高级中专教师、正高级实验师等申报评审条件,对部分专业已降低论文要求。
评审权不断下放,如何加强监管?省人社厅表示,“放”不是“放任”,既是“放权”,更是“放责”,要做到“权责一致”。
据悉,湖北省正在从以下方面加大监管力度:
◆ 对全省职称评审委员会进行重新梳理,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 建立健全职称评审专家评委库和各专业分库建设,专家评委须在专家评委库随机抽取;
◆ 建立职称评审监督机制;
◆ 随机抽查评审委员会、随机抽查申报材料等;
◆ 参评个人须对提供的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凡被学术造假“一票否决”的专业技术人员,一律撤销资格;凡审核不严或帮助申报人员弄虚作假的单位,依纪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违反评审纪律的评委,一律取消评委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不认真履行职责、评审程序不规范、擅自扩大范围的职称评审委员会,暂停评审工作直至收回评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