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之书

01-31 09:00  

尊敬的天然气用户:

根据利发改价格(2018)8号文件规定,同步上调我市天然气非居用气价格,调整后非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为4.07元/立方米,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为4.06元/立方米,居民价格此次暂不做调整。本此调整价格从2018年12月份抄见气量起执行。

另:2018年度分单双月交费的天然气用户应统一于2019年1月20日前结清2018年度气费,避免造成欠费。

敬请相互转告,特此公告。

利川市民生天然气有限公司

二0一九年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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