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金融风险宣传教育知识(21)]股权质押

01-31 09:13  

股权质押是信用经济发展的产物。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现代公司制度经历了由人合向资合的转变,企业的发展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证券市场的发展为股权质押的出现提供了基础。而股权质押作为一种信用担保,适应了现代经适济发展的需要,逐渐在各国的质押制度中占据重要的地位。

股权质押的概念及思想,最早来源于法律法规中的“物权”一词。股权质押即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质押人)将其合法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物向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机构(被质押人)进行质押融资的过程,属于权利质押的一种。股权质押可分为两类:

(一)场内质押:

资金融入方将所持有的股票或其它证券质押,向符合条件的登记在深圳或者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证券公司或其成立的资管计划)融入资金,并约定在未来返还资金、解除质押的交易。

(二)场外质押:

资金融入方将所持有的股票或其它证券质押,向符合条件的除证券公司及其资管计划等之外其它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出方:比如银行、信托、保险公司、基金子公司等实体,融入资金并约定在未来返还资金、解除质押的交易。

股权质押的优势:由于传统融资手段成本过高,没有不动产的企业贷款难度大,而使用抵押房地产的方法贷款手续繁琐、耗时较长、费用颇高,股权质押融资便成为企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融资的一个难度较低而又相对高效的融资途径。

风险传导途径:股票市场的波动,股票价格下跌,已经质押的公司不得不补充质押以达到融资要求,从而带来公司股票的流动性下降,造成股价的继续下跌,此时公司出于各种考虑已经无法再次补充质押股票,只能强制平仓,从而导致该公司个股股东变更,进一步导致该公司的经营风险暴露。

高质押比例的上市公司大股东将所持股份全部进行质押后无预留追加的空间,因此一旦无充裕流动性,股价下跌引起的风险或将被再次放大。

疏解股权质押风险,不仅要提高债权人股权质押风险防范能力,更要完善法律监管以及关注股权质押风险防范机制的构建。

利川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利川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宣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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